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style.display='';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innerHTML='

G1521甪直段增设声屏障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521甪直段增设声屏障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苏州G1521甪直段增设声屏障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G1521甪直段增设声屏障工程项目。

 3.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1)招标范围

本次G1521甪直段增设声屏障工程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SZGS-LZSPZ标段。招标范围包括1860米(路基段1200米,桥梁段660米)新建声屏障屏体制作基础施工及供货、运输、现场施工(安装)、测试验收和缺陷责任期的修复和维护工作。建安费约775.8万元。

(2)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2020年12月31日完工。(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者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b、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其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高速公路声屏障施工项目(注:时间以投标报表表5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如在其他综合工程项目中包含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的,必须在投标报表表5项目简介中显示出高速公路声屏障施工不低于300万的业绩)。

(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最近一次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且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不存在因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的情形;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f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资格,担任过高速公路声屏障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6)其他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0年4月~2020年6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即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形式,投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价法。评标办法已上传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料下载处。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下同)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6.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0年7月24日9时00分至 2020年8月17日13时30分之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

联 系 人:沙中骥 

联系电话:0512-67600770-348032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环球188)1幢905室

联 系 人:孙文工、钱含冰、金健文

电    话:0512-67626741/67629422-816

传    真:0512-67626741/67629422-808

E-mail: szjtsws@126.com

 

10.其他

10.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10.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10.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10.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13 时 3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 14 时 0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11 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 251 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建议:开标时投标单位到现场参加并自带电脑于开标现场解密。

10.5 严格执行“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使用疫情防控“苏城码”的通告”http://www.szzyjy.com.cn/ztzl/028001/20200225/67ddf2d3-82e0-4223-bd94-9721ea6b96c3.html,未按通告规定参加开标的,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