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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第1、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津石国家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至长深高速段可行性研究的批复》发改基础【2017】359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津石国家高速公路天津市海滨大道至长深高速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7】520号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书》GL2020002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50%、贷款50%,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路线主线起自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接已建的海滨大道及南港工业区港北路,经大港电厂南、东台子,止于西青区小张庄附近,接已建的津石高速和长深高速共线段,全长约31.295公里。全线在南港工业区、大港油田、东台子、小张庄4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津石高速至荣乌高速连接线,长约5.2公里,设小泊1处互通式立交,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主线和连接线均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

第1标段:主要包括桩号(K0+000~K26+117.55)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里程长度约26.118km。主要工作内容有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轮廓标、防眩设施、可导向防撞垫、视线诱导设施、里程牌、公路界碑及声屏障等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第2标段:主要包括桩号(K26+117.55~K36+495)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里程长度约10.377km。主要工作内容有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轮廓标、防眩设施、可导向防撞垫、视线诱导设施、里程牌、公路界碑及声屏障等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3计划施工工期

第1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1年4月30日,共计241日历天。

第2标段:

(1)K26+117.55~K31+150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1年4月30日,共计241日历天。

(2)K31+150~K36+495,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1年10月31日,共计42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第1、2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近五年(交工验收时间: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一项里程长度不小于(1标段25公里;2标段1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由于在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已不能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被投标人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历次发布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为准)且在整改期限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选取每个标段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第一名为中标人,如投标人在两标段中均排名第一,优先选择其标的额高的标段中标,,其余标段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投标人递补为中标人。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交通运输部2018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19年度天津市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以上。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14日至2020年07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guangzhengzixun@126.com邮箱(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满足资格条件后汇款),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受疫情影响暂时不接受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电汇至:

户名: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南京路支行

账号:8111401012000299075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20年07月22日9点30分,集中地点:津淄公路跨独流减河特大桥(即万家码头大桥)北桥头。(疫情期间减少人员聚集,外省市投标人可采用远程视频会议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不少于二十日,地点为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开标场所,根据项目投标情况和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三日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8层

邮编:

300457

邮编:

300040

联系人:

焦占武

联系人:

刘亚彬、张勇

电话:

022-66298907

电话:

022-59005326

传真:

022-66298907

传真:

022-2712221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guangzhengzixun@126.com

网址:

/

网址:

http://www.tjgcc.com.cn/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气象台路支行

账号:

/

账号:

142001517010003042

2020年07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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