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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五峰山过江通道南北公路接线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7〕161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五峰山过江通道南北公路接线声屏障、隔声窗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五峰山过江通道南北公路接线工程是江苏省“五纵九横五联”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纵三”组成部分,北接京沪高速公路(G2),南联沪宁高速公路(G42),是京津地区和长三角地区间南北向最便捷的过江通道。五峰山过江通道南北公路接线工程位于润扬大桥与泰州大桥之间,处于江苏省的中轴线,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长三角地区和江苏省高速公路网络,对推动长江沿岸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加快长江经济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五峰山过江通道南北公路接线工程北接京沪高速正谊枢纽,向南跨芒稻河,接五峰山公铁合建长江大桥,止于泰州桥南接线大港枢纽。路线经过了扬州市江都区、广陵区和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镇江新区,全长约33.005km(不含公铁大桥合建段2.877km)。全线共设置正谊枢纽、滨江新城、头桥、高桥、镇江新区、大港枢纽等6处互通式立交,设有2处主线收费站(南北各半幅)、1处服务区,项目批复概算约93.57亿元。
2.2本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各标段桩号范围如下:
SPZ20-WFS1标段桩号范围:K0+000~K8+100;
SPZ20-WFS2标段桩号范围:K8+100~K23+244.026,K26+120.526~K35+890.906。
2.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上述桩号范围内声屏障屏体、立柱、基础等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整、日常维护及缺陷修复等工作(含基础开挖、边坡及防护恢复等工作),以及高速公路沿线两侧的噪声敏感点民居隔声窗设施的制造、运输、安装及其缺陷修复等工作(含拆除原窗户设施、隔声窗设施安装完成后对窗框窗台的恢复及相关建筑垃圾清运、安装协调事宜等工作)。
2.4计划工期
2020年8月至2021年5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若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条件: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
注:上述“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是指:合同范围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其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500万元;或合同范围不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但其中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500万元。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交易平台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 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最近一期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最近一期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的情况;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资质的投标人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具有环保工程资质的投标人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项目总工: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资质的投标人投入的项目总工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具有环保工程资质企业的投标人投入的项目总工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业绩条件:
a、项目经理:
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b、项目总工:
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注:上述“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是指:合同范围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其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500万元;或合同范围不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但其中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500万元。
(3)其他条件:
2015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1)本项目必须设置独立的专职安全员(每标段至少1名):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资质的投标人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具有环保工程资质资质的投标人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其他说明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除溧阳至高淳高速公路声屏障、隔声窗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SPZ20-LYG1、SPZ20-LYG2标段、常州至宜兴高速公路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SPZ20-CY1、SPZ20-CY2标段、宜兴至长兴高速公路江苏段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SPZ20-YC1标段中的中标单位外,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
4.2本次五峰山过江通道南北公路接线声屏障、隔声窗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SPZ20-WFS1、SPZ20-WFS2标段的中标单位,不再被推荐为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无锡至常州段声屏障(隔声窗)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具体内容及相关中标规则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公告下侧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3日18:00至2020年7月10日18:00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4.5招标文件(含图纸)费用500元/标段,费用请以汇款方式提交,但必须从投标人企业账户汇出(汇款交费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工作qq获取)。未交纳相应标段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4.6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189402611。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4.7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4.8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9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4.10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10时0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溧阳至高淳高速公路声屏障、隔声窗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SPZ20-LYG1、SPZ20-LYG2标段、常州至宜兴高速公路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SPZ20-CY1、SPZ20-CY2标段、宜兴至长兴高速公路江苏段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SPZ20-YC1标段中的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11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
4.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联系人:赵静
电话:025-84204474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邮编:210029
电话:025-87715119
传真:025-87715110
联系人:朱鹏
工作QQ: 2189402611
二○二○年七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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