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翔西立交建设工程噪声环境保护工程施工LXX-SPZ1标段-招标公告 |
编号:E3200000051003197001001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龙翔西立交建设工程已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建审字[2017]210号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噪声环境保护工程施工LXX-SPZ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名称:龙翔西立交建设工程 |
| 2.2 招标编号:2017320100JS01316290 |
| 2.3 标段名称:噪声环境保护工程施工LXX-SPZ1标段 |
| 2.4 标段编号:E3200000051003197001001 |
| 2.5 项目地点:南京市 |
| 2.6 招标内容及规格:施工类-交通工程施工-道路工程-公路工程-安全设施 |
| 2.7 招标范围: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要求 |
| (1) 资质条件:投标人(或联合体)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①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 (2) 财务要求: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财务得分不低于60分。 |
| (3) 业绩要求:2015年5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00万元的道路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 |
| (4) 信誉要求:⑴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含A暂定)及以上(以在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2019年从业单位(施工)信用等级评价公布表》为准,不以投标报表表一为准);⑵投标人(或联合体)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
| (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6) 项目负责人业绩条件:自2015年5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在道路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一任正职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
| (7) 项目负责人其他条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项目经理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是指:原任职项目已经完工并已完成交工验收的;原任职项目已经完工,经质量检测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投标人向项目建设单位书面申请主要人员的可撤离证明,在本项目开标前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原任职项目尚未完工,投标人书面申请主要人员的可撤离证明,在本项目开标前经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 |
| (8) 其他要求:项目总工: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5年5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在道路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一任正职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不少于1名,并均应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01日 09:00至2020年07月07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6楼602室购买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30.0元,售后不退。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2020年08月03日 14:00,地点为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243室。 |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 7. 其他 |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的,其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 10.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代理机构: |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街道梅子洲路69号 | 地 址: | 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6楼 | 邮 编: | 210019 | 邮 编: | 26302 | 联 系 人: | 黄菲 | 联 系 人: | 王德祥 | 电 话: | | 电 话: | 02557026782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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