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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TAH200198-01WZ-02W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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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阜淮铁路、淮南铁路淮南至合肥段水蚌铁路电气化扩能改造工程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7〕459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阜淮铁路淮南铁路淮南至合肥段水蚌铁路电气化扩能改造工程蚌埠段改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10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蚌埠市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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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本段改线为水蚌线组成部分,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改线线路自蚌埠东站引出,大体走行于蚌埠市域东南侧边界,接轨于既有水蚌线姜桥~刘府区间。本线北端通过蚌埠地区连通京沪铁路,沟通我国苏浙沪地区,是京沪铁路与华东二通道间的重要联络线组成部分。 改建水蚌线自蚌埠东站东端引出后,新建上、下行线疏解引线至老山线路所,老山线路所引出后,上跨胜利东路、在建蚌五高速收费口匝道、东海大道并以老山隧道取直线路至李楼站,自李楼站引出后下穿京沪高铁、合蚌高铁,经田荣设站后至水蚌线K13+200接回既有线。 新建正线全长23.137km,下行疏解线长4.618km;特大桥2座6.939km,大中桥8座0.692km,隧道1座2.202km,路基17.904km;桥隧占比35.49%。新建会让站2座(田荣站、李楼站)、线路所1处,改建车站1座(蚌埠东站)。 2.2招标内容:详见本公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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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3.2许可认证: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使用投标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 3.3财务能力: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公司成立时间在2016年以后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4质量保证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声屏障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3122-2010)出具的近3年(2017年1月1日以来)招标物资(声学构件)的同类产品(非金属声屏障)合格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至少应包含降噪系数、计权隔声量、抗冲击、抗风压、防火、抗疲劳等性能指标。 3.5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同类(非金属,无速度等级限制)铁路声屏障的近3年(2017年1月1日以来)供货业绩证明(以2017年1月1日以来与铁路建设管理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由铁路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或铁路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2017年1月1日以来出具的同类投标物资安全运行1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须提供与该用户证明相对应的采购合同)。 3.6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9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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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关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函》,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网上登记成功回执单、《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dy62124035@163.com邮箱,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应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005012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用户注册登记。网上登记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4根据国家税务相关规定,本次招标标书款发票的开具须投标人提供开票信息,投标人需填写《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1)。 4.5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售,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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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资格审查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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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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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投标文件的递交 |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2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指定区域(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保证金形式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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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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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8时30分,到2020年5月29日17时0分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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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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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联系方式 |
10.1招 标 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宿松路与龙川路交叉口东南角50米 联 系 人:杨红军 电 话:0551-62124028 10.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 联 系 人 :张欣 电 话 :18019957076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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