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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至鹤岗铁路改造工程声屏障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JGWZ2020-01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佳木斯至鹤岗铁路改造 工程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佳木斯至鹤岗铁路改造工程可研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发改函〔2018〕9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铁路占33.6%,地方占66.4%。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鹤岗铁路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佳木斯至鹤岗线路长度71.525km.其中佳木斯至莲江口现状电化12.578km,莲江口至鹤立既有线提速改造线路长度21.098km;鹤立至大陆新建线路长度31.109km(其中新建桥梁16.219km/5),大陆至鹤岗既有线现状电化改造6.74km。全线利用既有站6个,改建车站2个。项目总投资31.5亿,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投资10.6亿,黑龙江省投资20.9亿,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9月,竣工日期为2022年9月。 目前施工招标已完成。
2.2招标内容划分为 2 个包件:金属吸声板、通透隔声板;非金属复合吸声板。计划交货日期2020 年6 月30 日前,具体内容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包件号: 物资名称
JHSPZ-01 金属吸声板、通透隔声板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1.2 认证和许可要求: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 环保体系认证证书;
3.1.3 生产能力要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供应能力满足供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1.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须提供具有声屏障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 3122-2010)出具的近五年招标物资(声学构件)的同类产品与技术规格书一一相对应的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6供货业绩:投标同类物资须具有2015年以来铁路项目正线的供货业绩(金属的中标通知书及对应的合同影印件);提供2015年以来由铁路局集团公司(含原铁路局或铁路公司)主管业务部门(处长签字)出具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
3.1.7履约信用要求:不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3.1.8 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1.9生产商近1年未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1.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物资招标中同时投标; 
JHSPZ-02 非金属复合吸声板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1.2认证和许可要求: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 环保体系认证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供应能力满足供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1.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须提供具有声屏障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 3122-2010)出具的近五年招标物资(声学构件)的同类产品与技术规格书一一相对应的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6供货业绩:供货业绩:投标同类物资须具有2015年以来铁路项目正线的供货业绩(非金属的中标通知书及对应的合同影印件);提供2015年以来由铁路局集团公司(含原铁路局或铁路公司)主管业务部门(处长签字)出具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
3.1.7履约信用要求:不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3.1.8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1.9生产商近1年未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1.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物资招标中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办理报名手续。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凭证(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jhgzwzb@163.com ,电话:0454-8926089)。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1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开户名称: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从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银行及账号(见本公告第7项招标人联系方式中开户银行及账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不用再次购买)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0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4层)。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鹤岗铁路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站前路212号 
邮编: 154002
联系人: 马红军
电话: 0454-8926089 15134629876
传真: 0454-8926089 
电子邮件:  jhgzwzb@163.com
账户名称: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鹤岗铁路改造工程指挥部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鹤岗市分行
账号:173991110275

附件:

物资数量表
1、JHSPZ-01 金属吸声板、通透隔声板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及数量
金属吸声板 1960×500×140(mm) m2 7455 
通透隔声板 1960 ×1000×140 (mm) 含框 m2 2982

2、JHSPZ-02、非金属吸声板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及数量
非金属吸声板 3960×500×120(mm) m2 16096.5
非金属吸声板 3960×500×140(mm) m2 26193.1
非金属吸声板 1960×500×135(mm) m2 147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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