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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城际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招标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1)包件号:SPZ01(包件名称:声屏障)

第一名:江苏远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198671元,质量:合格,交货期:2020年6月至施工完成,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衡水中铁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7266602元,质量:合格,交货期:2020年6月至施工完成,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7591083元,质量:合格,交货期:2020年6月至施工完成,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1)包件号:SPZ01(包件名称:声屏障)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江苏远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於明君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衡水中铁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胡晓纯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河川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包件号:SPZ01(包件名称:声屏障)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江苏远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业绩新建北京至雄安城际铁路工程(北京局代建段)站前工程声屏障招标;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衡水中铁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业绩新建杭州至黄山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招标;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业绩新建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金属声屏障)招标;


二、公示日期:自2020年05月11日至2020年05月14日止。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年1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招标公告和招标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2017年10号令),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00号

联 系 人: 李斌

联系 电话: 0311-87920732

传真/邮箱: 0311-87920732/xagswzb@163.com

 

日期 2020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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