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style.display='';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innerHTML='双沟酒业制曲车间噪声综合治理项目招标邀请函(资格后审)
双沟酒业制曲车间噪声综合治理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制曲车间噪声综合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位于双沟镇双沟酒厂园区内;
1.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400万元;
1.3工期:7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经过治理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o类标准。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付合同价的80%,验收合格经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计结束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5%,余款5%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结束后支付完(以竣工验收报告出具日期为准);b、发包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处罚的违约金;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方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在经过跟踪审计单位核定后,发包方方可支付。对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材料供应商材料费造成严重影响的,招标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1.6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制曲车间噪声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环保工程相关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4投标人业绩:自2017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已竣工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物理污染防治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为准,四方公章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合同额、工程内容等。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7.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8.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2019年9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证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公章。
4.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购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3月23日-2020年3月26日,每日8:30-12:00,14:00—17:30。
5.2获取地点:泗阳县文苑雅居8号门面房。
5.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缴纳300元报名费(售后不退)。
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请潜在投标人将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1462697596@qq.com,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报名费通过支付宝方式汇至帐户:支付宝帐户18951296957(须备注单位名称)。报名联系人:徐春景,联系电话:18951296957。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14时00分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镇洋河股份办公大楼901会议室(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兵、王平西
电话:0527-84939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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