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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号线萧岗站风亭及冷却塔噪声整治工程项目施工标公开比选公告

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 二号线萧岗站风亭及冷却塔噪声整治工程项目施工标 进行公开比选,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业主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

二、项目名称:二号线萧岗站风亭及冷却塔噪声整治工程项目施工标

三、实施地点:广州地铁  二 号线 萧岗站 

四、项目内容:

    对广州地铁二号线萧岗站(含集中冷站)风亭及冷却塔(含基坑内新排风口)运行噪声进行整治(包括但不限于冷却塔主动降噪,风亭、风口增设消声器),降低设备运行的噪声,使车站范围内的风亭、冷却塔厂界噪声达标。主要工作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比选文件。

五、承包方式:单价包干

六、主要工程量

具体的工作量详见本项目的公开比选文件。业主所提供的工程数量等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勘测为准,响应单位要承担使用这些参数的所有风险。

七、本项目设置响应控制价2202658.24元。   

八、响应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二)响应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三)响应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四)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五)在本公告发布时,响应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期限内)。

(六)响应人已按规定格式和内容要求签署及提交《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

(七)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报名(响应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九、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响应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并按下列次序将资料装订成册:

(正本1份,副本1份,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响应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按本公告第八点“响应人资格合格条件”提示所需的资料。

 

十、报名及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8号广州地铁一号线西朗车辆段1号楼5。(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一、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20200311日—03月 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十二、发售比选文件时间:20200311日—03月 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联 系 人:  廖志明  

联系电话:020-83106070/13430332411

二○二○年三月

附件: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格式

三、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四、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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