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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长江第五大桥工程声屏障施工项目SPZ-1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南京长江第五大桥
2、招标编号:JSJT20200238250备案号:苏交建备JSJT[2020]0024号
3、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项目性质批准文号批准单位
JSJT20160709480审批发改基础【2016】149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标段信息:
标段编码标段名称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限价/元
JSJT20160709480014声屏障施工项目SPZ-1标段2020-03-24 09:30详见招标文件
5、建设地点:南京
6、专业:安全设施招标种类:施工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南京长江第五大桥工程声屏障施工项目SPZ-1标段。SPZ-1标段招标范围与计划工期如下:
招标范围为:南京长江第五大桥工程全线范围内声屏障工程的施工。包括声屏障屏体、立柱、基础等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整及缺陷修复等工作,以及基础开挖、边坡及防护恢复、标志牌位移等。
计划工期:2020年4月1日~2020年10月31日。
缺陷责任期:自南京长江第五大桥工程整体通过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计划开工时间:2020-04-01计划竣工时间:2020-10-31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刘兴宇、李扬025-87715119025-87715110
上午工作时间:8:30:00-11:30:00下午工作时间:13:00:00-17:30:00
三、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2020-02-27 15:00
报名截止时间:2020-03-05 17:30
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网上报名 网址: http://218.2.208.144:8094/EBTS/index
3、报名条件
(1)企业条件: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施工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若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业绩条件:2015年2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道路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
其它条件:(1)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低于60分;
(2)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于2019年10月15日公布的《2019年从业单位(施工)信用等级试评价》)中被评为AA级或A级(含暂定A级);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不存在因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的情形;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项目负责人条件:资质条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业绩条件:自2015年2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在道路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一任正职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其它条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项目经理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是指:
原任职项目已经完工并已完成交工验收的;
原任职项目已经完工,经质量检测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投标人向项目建设单位书面申请主要人员的可撤离证明,在本项目开标前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
原任职项目尚未完工,投标人书面申请主要人员的可撤离证明,在本项目开标前经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
(3)其它要求:a、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5年2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在道路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一任正职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项目总工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是指:
原任职项目已经完工并已完成交工验收的;
原任职项目已经完工,经质量检测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投标人向项目建设单位书面申请主要人员的可撤离证明,在本项目开标前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
原任职项目尚未完工,投标人书面申请主要人员的可撤离证明,在本项目开标前经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
c、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不少于1名,并均应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项目概况:南京长江第五大桥工程在南京长江第三大桥下游约5公里,南京长江大桥上游约13公里处。路线起自南京市浦口区五里桥,接拟改建的江北大道,跨越长江主航道后,经梅子洲,下穿夹江南岸,接已建成的江山大街,全长约10.33 公里,其中,跨长江大桥长约4.4公里,夹江隧道长约1.8 公里,其余路段长约4.1公里。
四、招标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0-02-27 至 2020-03-06
地点:添加招标代理QQ:2993752239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
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2020-03-24
地点: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大楼三楼开标室(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
招标文件售价:
标段售价/元
声屏障施工项目SPZ-1标段1000
五、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单位地址:江心洲南环路31号路与50号路交界口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南京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六、监管单位
单位名称:省交通运输厅
七、其它说明
1.招标条件
南京长江第五大桥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批准建设(批准文号:苏发改基础发(2016)1497号),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案号WJS0000-20190211113901372许可,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除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外,其余由政府通过财政性资金负责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委托,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对南京长江第五大桥工程声屏障施工项目SPZ-1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即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形式,投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已上传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料下载处。
5.投标报名
5.1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http://jtyst.jiangsu.gov.cn/),在首页点击“办事服务”中的“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查询确认。
(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6)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 本次招标项目报名时间为2020年 2月27日15:00时至2020年3月5日17:30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2020年2月27日15:00时至2020年3月6日17:30时,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添加招标代理QQ:2993752239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
6.2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文件(含图纸)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7.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3月24日9 时0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4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大楼三楼开标室(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的指定地点。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发布,并同步交互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八、文件下载
序号文件类型标题操作
1资格审查办法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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