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style.display='';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innerHTML='g25长深高速德清至富阳段扩容杭州段及g25富阳至g60诸暨高速联络线(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杭州至绍兴段)声屏障工程第spz02标段[e3300000001000331037002]第1次补充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5长深高速德清至富阳段扩容杭州段及g25富阳至g60诸暨高速联络线(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杭州至绍兴段)(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浙发改设计[2016]145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交许〔2019〕39号文批复(批复机关及文号)。项目业主为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和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g25长深高速德清至富阳段扩容杭州段起自湖州德清与杭州余杭交界的姜家山附近的唐家畈村,起点桩号为yk51+565.952,接 g25 长深高速扩容湖州段主线终点,路线向南沿白鹤山休闲旅游区东侧展线,设瓶窑西互通与 s201 省道沟通,之后沿农林集团彭公种猪养殖场西侧经过,跨 s207 省道,设径山枢纽与 s14 杭长高速沟通,设高架桥跨北苕溪、潘板圩区、中苕溪,之后与老 15 省道分离,路线沿长乐森林公园、永建圩区之间穿过,设大禹谷互通与 s207 省道沟通,经大禹谷旅游休闲度假区,设余杭镇西互通与科技大道及 s102 省道沟通,之后跨南苕溪并设汪家埠枢纽与 g56 杭徽高速沟通,路线继续往南,从余杭中泰乡西南部山间地带进入富阳区,经杜墓、千家,于千家村设高桥互通与 x425 县道(横桐线)沟通,之后往南设六弓山特长隧道至拔山村,沿高教园区西侧边缘(拔山村西侧)布设,经蟠山垄、上高、下塘、于霄井设富春互通与 s305 省道沟通,于柳溪村设长隧道至三合村,连续设桥隧穿狮子山、冬青山及跨县道和上里溪,于南山村设鹿山互通沟通 g320 国道,路线沿上里溪西侧山坡展线,设小净距隧道穿山至富春江边后,设富春江特大桥跨富春江及老 g320 国道,路线下穿杭黄铁路,拆除 g25 杭新景高速中埠互通并设中埠枢纽与 g25 杭新景高速沟通,中埠枢纽纳入本扩容段工程,并还建环山互通与 s307 省道沟通,接已建长深高速公路杭新景段(终点桩号 k114+114.357),因此本项目与联络段施工图设计工程量分界桩号定于中埠枢纽范围结束的k116+160.262)。路线全长约 62.715 公里。途经杭州市的余杭区、富阳区。本工程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标准宽度33.5m;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 km/h,路基宽度12m。g25富阳至g60诸暨高速联络线项目起自 g25 长深高速扩容杭州段中埠枢纽(与现状 g25 高速交叉起点桩号k114+114.357),由于中埠枢纽互通工程规模纳入扩容段,本联络线实际设计工程范围起点为中埠枢纽互通终点(桩号 k116+160.262)。路线起点桩号 k116+160.262,路线经环山乡枫树湾村北侧,设驻军坞特长隧道进入大源镇稠溪村,沿稠溪村北侧山坡展线,于兰庄设大源互通与 x408 县道(汽觃线)沟通,之后路线折向东南沿大源溪山谷穿行,经觃口北侧山坡后设桥梁跨菖蒲溪、汽觃线后穿牛头山隧道绕避青山村,出隧道后沿山脚布线、经虹赤村北侧往南设白洋尖隧道至萧山区大黄岭村王岭脚,再折向东南设里庄隧道至岩下村南侧,跨永兴河及 s307 省道后,设岩岭山隧道至大同二村岩岭山村,于中央坞设楼塔互通及连接线与 s103 省道、s307 省道及楼佳线沟通,之后路线经上峰水泥厂西南侧跨 s103 省道(规划 g235),于上河村设次坞服务区, 经沈坞村西侧设隧道至格塘坞, 跨十店线设应店街互通与之沟通,随后沿丁徐村南侧设白杨湾山隧道至直埠镇上联村,与 g60 杭金衢高速公路交叉,设置直埠南枢纽,终点桩号 k149+489.499,路线全长 33.329km。途径杭州市的富阳区、萧山区,绍兴市的诸暨市。本工程主线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为33.5m,桥梁宽度2×16.25m。互通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60km/h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2米,汽车荷载均为公路-i级。2.2本次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计划分2个标段:第spz02标段:桩号k116+160.262~yk149+489.499,路线长度33.33km。主要工程内容为全线范围内的声屏障、隔音窗等设施的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计划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保修期)24个月。(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技术标准、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主要结构形式、概算造价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1、不需要满足招标公告第3.3款,3.4款。2、补充第3.6条:投标人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资质,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企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2]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3]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0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ne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9年12月20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9年12月23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4]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地点。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7日 09:3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和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上发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枫桦东路9号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昌化路18号3楼
邮政编码:310024邮政编码:310007
联系人:刘工联系人:楼工
电话:0571-87186832电话:0571-85381538
传真:0571-87186800传真:0571-87831861
日期:

[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2]投标人企业资质属于下列资质之一的,应满足本款要求:a、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b、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c、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d、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f: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通信系统工程分项资质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收费系统工程分项资质、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在原资质过渡期结束2016年12月31日以后不做要求)。
[3]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4]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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