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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厂厂界噪声治理项目(二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成都厂厂界噪声治理项目已由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CDXM-19071025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实际使用方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标段名称:成都厂厂界噪声治理项目(二次)
2.2建设地点:成都市新都区三河街道三河大道209号
2.3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20天。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文件要求和使用功能需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5项目概况:成都厂处于新都区三河街道,厂区三面紧临商住区,存在较大环保压力。2018年,周边居民频繁对工厂噪音扰民进行投诉,三河街道办和新都区环保部门多次到成都厂现场勘验,要求成都厂采取降噪措施,减少投诉降低环保督查风险。
因此,成都厂提报 “厂界噪声治理项目”为2019年环措项目,计划在靠近居民区围墙一侧增加声屏障隔声板,降低工厂内部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1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财务要求: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不得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亏损,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4人员要求:
3.4.1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需提供社保证明)
项目经理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4.2投标授权委托人需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需提供社保证明)
3.5其他要求:
3.5.1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设活动备案证》,提供复印件
3.5.2拒绝被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的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质、业绩及财务等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询比采购公告书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1-27 20:00:00至2019-12-03 2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平台服务费每标段300元。
4.4企业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1(A)纸质投标文件(如有)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地点为。
5.1(B)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2-19 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建议投标人提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已上传文件未经投标人解密无法读取)。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上发布。
招标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2259号
实际使用方: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三河街道三河大道209号
联系人:仲维光
电话:0431-82027224
招标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编:130118
招标项目负责人:张龙天
联系电话:0431-81868629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客服:4006917888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CA办理、使用及重置密码解锁,使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投标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
投标单位操作指南: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投标人可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疑、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投标人电脑需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2、投标人须保证开标当天开标时间前能在电脑前进行同步操作,并且要保持电脑网络畅通;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系统,用制作投标文件加密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确保两个CA都在操作者手中);
4、投标人不具备以上硬件及软件条件的可以到达招标机构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5、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准时上传投标文件,没有解密成功,没有及时确认报价及开标一览表,没有对开标一览表进行签章确认,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需自行承担后果。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9、供应商被列入一汽集团公司 “黑名单”或招标人《解放供应商商务禁入名单》
20、供应商经查询存在关联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并承担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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