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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五华至陆河段项目交通安全设施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五华至陆河段项目 已由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兴(宁)汕(尾)高速公路五华至陆河段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 [2016]5452号) 批准建设 , 施工图设计已由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兴(宁)汕(尾)高速公路五华至陆河段交通工程(含声屏障)施工图设计的批复》(粤交基建字 [2019]9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广东华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补助和银行贷款 , 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资本金 40%、国内银行贷款 60 % ,招标人为 广东华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设石下枢纽互通连接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华段,经过五华县安流镇、棉洋镇、揭阳市揭西县上砂镇、五云镇、汕尾市陆河县水唇镇,终点设章塘枢纽互通与潮惠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约 48.2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100km/h ,整体式路基宽 26m,分离式路基宽 13m 。
工程地点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揭阳市、汕尾市。预计 2020年 12 月份建成通车。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全线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隔离栅、视线诱导设施、防眩设施、桥梁防抛网、里程标、百米标等交通安全设施和声屏障施工、施工方案、设备材料制造(或供货)、运输、检测试验、抽样送检、仓储保管、交付、安装、施工及竣工文件等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 24个月缺陷责任期全套服务。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1个标类 1 个合同段。具体见附件 1。
标段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H类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交安1标 |
| 48.2 | 全线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隔离栅、视线诱导设施、防眩设施、桥梁防抛网、里程标、百米标等交通安全设施和声屏障施工、施工方案、设备材料制造(或供货)、运输、检测试验、抽样送检、仓储保管、交付、安装、施工及竣工文件等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24个月缺陷责任期全套服务。 | 参照附录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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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上述第 2.2 款表中所列相应 资质 , 具有类似工程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 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0月 29 日 至 2019年 11 月 0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 交易平台选择对应标段进行投标登记。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 0 元,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收取费用 1,000 元 , 售后不退(同一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只收取一次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不分标段收取)。
4.3投标人须将缴费证明资料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 https://jtcbs.gdcd.gov.cn )中,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确认投标登记成功及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投标人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缴纳方式为电汇或转账,由技术支持单位收取,须用单位账户转账,转账备注中写明项目名称。技术支持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 广州穗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石新浦支行
账 号: 3602054206300320990
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苏工 020-39185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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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2019 年 11月 05 日 09 时 00分 ,集中地点: 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宁华高速横陂管理中心 ;
投标预备会时间: 2019 年 11月 05 日 09 时 00分 ,地点: 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宁华高速横陂管理中心 ;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9年 11月 28 日 10 时 00分 。
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方式,投标人于2019 年 11 月 5 日 0 时 00 分至 2019 年 11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将电子文件完整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 9 时 00 分至 2019 年 11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大厅公告(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 1 )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 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广东华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 : 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宁华高速横陂管理中心 邮 编 : 514400 电子邮箱 : gdhlgs@qq.com 联 系 人 : 吴东升 电 话 : 0753-4187601-1203 传 真 : 0753-418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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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10月29日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1至附录 7
附件3: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附件:
招标公告正文_201910281201260755.docx
评标办法_合理低价法_201910281135460658.pdf
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_201910281135500495.pdf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_2019102811354908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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