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style.display='';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innerHTML='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高新区G319南侧(株陵小区段)声屏障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浏阳高新区 G319 南侧(株陵小区段)声屏障工程

1.2、招标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3、政府采购编号:GXCG-QT-20191018(070)

1.4、项目概况:浏阳高新区 G319 南侧(株陵小区段)声屏障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已建金属防撞护栏,安装约246米护栏段声屏障,约31米路基段声屏障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为准。

1.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相关要求,验收合格。

1.6、保修期:10年。

1.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687号和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相关规定保修。

1.8、本工程合理定价(人民币)为:大写:肆拾贰万贰仟柒佰陆拾柒元壹角玖分,小写:422767.19元。

1.9、工期:30日历天。

1.10、付款方式:工程施工期间,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合同金额的20%;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满合同金额的50%;内审结果出来,一个月内付至合同金额的70%;终审结果出来,一个月内付至终审金额的90%;余款缺陷责任期(12个月)满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

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

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红色电子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养老保险证明内不能明确体现所要求的月份,则应同时提供社保官方网站详细查询页面打印件(并在打印件上附查询网址、社保用户名和密码)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2.5、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1、以上均须提供原件(除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应提供与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如果因证照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式证明,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2、投标人应将以上资格证明资料原件及评分相关的资料(如有)原件分别装入两个文件袋中单独递交并在文件袋上列详细清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未递交的视为无效投标★,评分证明资料原件未递交的,相应的评分项不予计分)。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10 月 28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http://www.liuyang.gov.cn/zzjd)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5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二楼会议室(永阳路1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

予受理;

6.3、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原件

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2、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4、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在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同时加盖投标

人单位行政公章。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浏阳高新区 G319 南侧(株陵小区段)声屏障工程(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2019年 11 月 5 日09 时00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5、投标文件胶装成册(2份),一正一副(格式后附),密封于封套中。当

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6.6、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按流标处理。


七、履约保证金

7.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入指定的履约保证金专户或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履约保函的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户名: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专户

账号:943007010032999999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市永安镇支行

7.2、以此作为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前提条件和依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不良行为记录。

7.3、履约保证金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分期退还(不计息),退还时施工单位填报《浏阳高新区国有投资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由招标人出具意见,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办结。


八、其他

8.1、请投标人详细阅读后附的《合同文本》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此执行。

8.2、土石方调配无条件服从园区根据实际情况变动的调整。

8.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工程量,乙方不得就调整的工程量部分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8.4、工程量发生增减的项目其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用单价不因工程量的

变化而调整。

8.5、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了工程量或工程量清单计算有误,承包人应按实际工程量履行工程内容,否则扣除工程总价的3%作为工程违约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31-83202996

2019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