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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宁夏段)站前工程第三批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LTL-ZQJW-2018-05

交易编码:A04-1262302431616022XQ-20190924-026177-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宁夏段)工程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铁路建设基金、甘肃省资本金、宁夏回族自治区资本金以及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和甘肃省境内,线路全长218.494km,其中宁夏自治区境内46.213km,甘肃省境内172.281km。工程总投资约208.亿元亿元(宁夏段40.26亿元),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基金、甘肃省资本金、宁夏回族自治区资本金以及银行贷款,开工时间2018年8月,竣工时间2022年6月,总工期47个月。

2.2招标范围: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招标人不接受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投标:

1.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2.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3. 凡是参与本次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在中国裁判文(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条件为”刑事案件(企业名称)行贿”查询企业行贿犯罪结果并网络截图。

4.按照《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失信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5.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3.4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方可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0100800分至201910150800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免费下载,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 × 24小时,n≧5)。供应商在免费注册或办理数字证书时应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1158 30 分至 201911590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159 00分,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一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

递交方式:请携带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正本1份与投标保证金凭证文件原件(一起密封并注明封套)、副本2(单独密封并注明封套)、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和光盘各一份,里面分别拷入WORD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并注明投标单位和对应的包件号,光盘正面写明投标单位和对应的包件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41号

邮 编: 750000

联 系 人: 杨文岳

电 话: 0951-3830520

电子邮件: ywkzwzb@163.com

招标代理: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影路2

编: 710000

人:司天文

话:029-8236529518792510732

电子邮件: tyyzbdl@163.com

2019年 10月 9 日


附件1:

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宁夏段)站前工程第三批建管甲供物资招标采购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日期

SPZ-1包件

桥梁

声屏障(含三元乙丙橡胶)

1960*460* 140

3420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招标物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4年11月至2019年11月)同类(金属或非金属,无速度等级限制)铁路声屏障的供货业绩(同一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铁路局或铁路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运行一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

(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2016年11月至2019年11月)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未被行政监督部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期内,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金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桥梁声屏障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CRCC认证证书。

(6)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物资、检测物资(型号规格、数量),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提供相关生产能力证明)。

(7)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合法使用投标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须提供具有声屏障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3122-2010)出具近3年(2016年至今)招标物资(声学构件)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依据《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中规定的B1级及以上的检测报告。

(8)其他要求:①不存在被行政监督部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②凡是参与本次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在中国裁判文(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条件为”刑事案件 (企业名称) 行贿” 查询企业行贿犯罪结果并网络截图。

③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中卫至白银工地料库

中铁二十局

2020.1

注:1.实际供货数量以施工图及进场物资需求计划为准。

2.实际供货时间及收货人以物资进场需求计划为准,运费不调整。

3.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含非标吸隔声屏体的综合投标单价,中标后异性屏体的加工费不另计。

点击察看加盖公章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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