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style.display='';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innerHTML='

 广州市主城区高架桥及沿线隔声设施完善工程(第一批)设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1 工程名称:广州市主城区高架桥及沿线隔声设施完善工程(第一批)设 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内环路主线、内环路放射线、跨江桥、主干道及沿线。 

1.1.3 设计范围:本项目隔声设施实施路段如下: (1)内环路主线:内环路恒福路段、内环路环市西路段、内环路南岸路段、内 环路黄沙大道-六二三段、内环路洪德路段、内环路南田路段、内环路江湾路段、 内环路东晓路段、内环路东华路段; (2)内环路放射线:广园放射线、增槎路放射线、广汕放射线、广花放射线、 黄埔放射线; (3)跨江桥、主干道及沿线:白云大道南高架桥、昌岗立交、芳村大道高架桥、 江湾桥、东濠涌高架、海印桥-东湖路、天河路高架、小北路高架、环市中路高 架、解放北路高架、茶滘路高架,解放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换安装住宅楼通 风隔声窗约 30766.6 平方米,高架桥上安装声屏障约 39701 米。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环保设施。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交运[2019]269号。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本工程总投资22631.4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8982.15万 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972.89 万元,基本预备费 1676.40 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1.9 招标范围:具体的设计工作内容应包含工程设计涉及所有内容,包括:

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完成本项目的摸查统计工作;
3)概(预)算编制。 4)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含材料、设备、施工等招标内容的技术文件编制,

提供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及监测等咨询工作的技术要求、清单及估算等)。 5)设计阶段需开展的专项评审(含专家评审)。 6)规划国土报批(含资料准备、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正)、协助其他专业

报批。

7)施工配合(含工程变更、派设计代表驻现场等)。

8)施工图预算编制(含工程量统计、工程量清单复核、招标控制价复核、 第三方造价咨询)。

9)配合竣工图编制。

10)配合环保验收工作 。

1.1.10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上海 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

 (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按国家法律经营。

  3.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

    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资质;或环境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4. 1.2.4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5.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环境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 程师资格。

  6. 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 1.2.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8. 1.2.8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9. 1.2.9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为牵头人, 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 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3.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19 年 9 月 30 日 00 时 00 分至 2019 年 10月24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3.2 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为:2019 年 10 月 24 日 9 时

00 分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综合业务厅(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1.3.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办理

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3.3.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

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1.3.3.2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表格可 http://www.gzzb.gd.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登记。

1.3.4 开标时间:2019 年 10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综合业务厅(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1.3.5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合同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起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 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 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4 费用

1.4.1 本项目的总设计费限额为 588.19 万元。
投标人在附录 5 中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总设计费限额,最终项目总设计费以财

政部门审核确认的结算价为准。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 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 究报告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 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5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0 工作日内完 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 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 终合同价格的 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 选择 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

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363059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318 号嘉业大厦 15 楼。

1.6.4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 省招投标监管网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6 电子邮箱: /


1.7.1 名称: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1.7.2 邮政编码、地址:510060、广州市东风中路 318 号嘉业大厦 15 楼 1.7.3 联系人:曹工、罗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3630596
1.7.5 传真号码:020-83630200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75、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水荫直街西六巷 7 号 1.8.3 联系人:张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 020-37607917
1.8.5 传真号码: 020-37608713

1.8.6 电子邮箱: gzjlzb@126.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4 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1.9.4 传真号码:020-28866095
1.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5 网址:http:// www.gzzbb.gz.cn

1.10.1 名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00、广州市天河南二路 号 17 楼(建设管理处)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8180053
1.10.4 传真号码:020-381800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