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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声屏障采购与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 ]
招标代码:00012019020040

2019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声屏障采购与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19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声屏障采购与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单位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19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京哈高速K463+300~K463+801段声屏障采购与安装工程,主要是声屏障的采购、施工安装及缺陷修复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声屏障采购与安装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9月30日;计划完工时间:2019年11月9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能力
投标人在2018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企业业绩
近3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的含有“声屏障工程施工(声屏障施工部分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施工合同工程。

注:(1)如投标人是列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则企业业绩及其考核指标均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信息为准,其余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体现的但系统网站中未载明的企业业绩信息在评审时均不予采信;(2)如投标人未列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则企业业绩及其考核指标以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合同文件中体现考核指标的关键信息页、交工验收证书)中载明的信息为准,同时还必须提供官方网站中标公示页。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在2018年度辽宁省公路重点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

2、投标人未在近两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7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3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6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的含有“声屏障工程施工(声屏障施工部分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1名):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3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6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的含有“声屏障工程施工(声屏障施工部分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注:(1)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如投标人是列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则主要人员业绩及其考核指标均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信息为准,其余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体现的但系统网站中未载明的个人业绩信息在评审时均不予采信;如投标人未列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则主要人员业绩及其考核指标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个人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项目业主<或项目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具的加盖公章的履约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提供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9 月 2 日 8:30 时至 2019 年 9 月 6 日 16:00 时,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为http://www.huajie.com.cn/sofo_Show.asp?I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④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 ,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9 月 23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

地 址: 锦州市松山新区松山街道小边外

邮政编码:121219

联 系 人:

电 话:0416-3568030

传 真:0416-3568030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先生 于女士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sjzb_h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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