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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项目 已由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 以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一期(汤塘至清远北)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5〕4315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二期(油田至汤塘段、清远北至清新段)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5〕5979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机电工程与交安设施(含声屏障)施工图设计的批复》粤交基建字〔2019〕5 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广东惠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补助、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补助32%,企业自筹8%,银行贷款 60% ,招标人为 广东惠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概况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位于广东省中部地区,是广东省高速公路规划网“二横”线——汕湛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省重点建设项目。路线起于惠州市龙门县龙华镇横槎村,与广河高速公路T型交叉,经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和龙山镇、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分别与大广、京珠、广乐等高速公路交叉,终点止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井塘村,顺接汕湛高速公路清远至云浮段。概算总投资约207.9亿元,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建设标准,路基宽33.50米,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桥梁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2017年3月全面开工,2020年建成通车。
项目路线全长125.28公里,其中惠州市龙门县境内19.27公里,广州市境内30.01公里,清远市境内76.00公里。桥隧比为48.8%,设特大桥、大桥38618.34m/86座、中桥1124m/18座;设特长隧道8459.5m/2座、长隧道7816.5m/5座、中隧道4228.5m/6座、短隧道899m/3座;设互通立交16处(含1处预留);设管理中心1处、集中住宿区3处、养护工区1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匝道收费站10处。
2.1.2 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线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视线诱导设施、隔离栅、防落网、防眩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及声屏障),包括以上工程的施工方案、工艺设计、设备材料制造(或供货)、运输、检测试验、抽样送检、仓储保管、交付、安装、施工及竣工文件等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24个月缺陷责任期全套服务。
2.1.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暂定8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开工时间及施工工期业主有权根据实际进度情况进行调整,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并满足业主的各关键工程的时间节点要求,且不得因此向业主索赔。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类 3 个合同段。具体见附件1。
标段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H类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JA1标 | K55+349.612-K96+738.262 | 41.39 | 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视线诱导设施、隔离栅、防落网、防眩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及声屏障,含设备、材料、工器具的采购、运输、安装和场地清理等其他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 | 参照附录1 | |
|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JA2标 | K96+738.263-K140+010.011 | 42.51 | 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视线诱导设施、隔离栅、防落网、防眩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及声屏障,含设备、材料、工器具的采购、运输、安装和场地清理等其他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 | | |
|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JA3标 | K140+010.012-K182+829.224 | 42.82 | 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视线诱导设施、隔离栅、防落网、防眩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及声屏障,含设备、材料、工器具的采购、运输、安装和场地清理等其他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 | | |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 资质, 具有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在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08月28日 至 2019年09月2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交易平台选择对应标段进行投标登记。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 0 元,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收取费用 1,000 元,售后不退(同一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只收取一次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不分标段收取)。
4.3投标人须将缴费证明资料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jtcbs.gdcd.gov.cn/)中,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确认投标登记成功及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投标人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缴纳方式为电汇或转账,由技术支持单位收取,须用单位账户转账,转账备注中写明项目名称。技术支持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 广州穗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石新浦支行
账 号: 3602054209200320990
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苏工020-39185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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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09月25日 10时00分 。
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方式,投标人于2019年8月28日00时00分至2019年9月25日10时00分将电子文件完整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9年9月25日9时00分至2019年9月25日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大厅公告(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 公告媒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东惠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塘料英豪街159号 邮 编: 510960 电子邮箱: huiqinggaosu@163.com 联 系 人: 钟爽、向颖、周秋明、黄进锋 电 话: 020-28129525、18126778376 传 真: 020-28129525 | |
2019年8月27日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
附件3: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