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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开城际铁路延长线项目站前甲供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YCX-2019-01
1. 招标条件
郑开城际铁路延长线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郑州至开封城际铁路延伸段宋城路站(不含)至开封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12〕912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郑开城际铁路延长线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的批复》(豫发改基础〔2015〕1414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郑开城际铁路延长线初步设计的批复》(豫发改设计〔2016〕356号)文批复建设。招标人为河南开封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采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郑开城际铁路延长线项目为郑州至开封城际铁路的组成部分,位于开封市市区范围内。线路起于郑开城际铁路延长线宋城路站南咽喉,向东南方向逐渐靠近陇海铁路,然后沿既有陇海铁路北侧东行,从既有站房同侧引入开封站,开封站为既有站,黄河大街为预留中间站。起讫里程DK49+995~DK57+126,线路全长7.171km。
郑开城际铁路延长线项目委托建设管理单位: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指挥部;监理单位:河南长城铁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甲供物资及设备招标和全过程物资管理服务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2招标内容:
本次所招物资为桥梁支座、轨枕、扣件、钢轨、道岔、桥梁伸缩装置、声屏障、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综合接地电缆共计10类物资。具体物资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钢轨、道岔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认证和许可要求:钢轨生产商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道岔生产商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高速道岔须具有时速350公里及以下整组道岔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普速道岔须具有时速200公里及以下整组道岔由原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或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持续有效,各项技术及质量标准必须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1.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满足本项目招标物资的生产和供应能力及相应的检验、试验能力。
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16、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必须满足投标人的财务能力要求。
1.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2017年至今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1.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2016年至今所招物资3个及以上铁路(时速≥200km/h)的供货业绩证明并附相关材料(道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钢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17年7月至开标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不存在通过 “国家铁路局”网站(http://www.nra.gov.cn)查询具有失信行为的情况,不接受根据铁总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贪污贿赂的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同时,投标人应附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所代理的生产商不能在同一包件内投标。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轨枕
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认证和许可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砟轨道用混凝土枕、有砟轨道用混凝土岔枕《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取得生产企业所在地环保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明文件。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持续有效,各项技术及质量标准必须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2.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满足本项目招标物资的生产和供应能力及相应的检验、试验能力。
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16、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至今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2.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2016年至今所招物资3个及以上铁路(时速≥200km/h)的供货业绩证明并附相关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2.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17年7月至开标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不存在通过 “国家铁路局”网站(http://www.nra.gov.cn)查询具有失信行为的情况,不接受根据铁总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贪污贿赂的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同时,投标人应附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2.8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本包件不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扣件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认证和许可要求:扣配件须提供I型、Ⅱ型 “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持续有效,各项技术及质量标准必须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3.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满足本项目招标物资的生产和供应能力及相应的检验、试验能力。
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16、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必须满足投标人的财务能力要求。
3.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2017年至今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3.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2016年至今所招物资3个及以上铁路(时速≥200km/h)的供货业绩证明并附相关材料(扣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钢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17年7月至开标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不存在通过 “国家铁路局”网站(http://www.nra.gov.cn)查询具有失信行为的情况,不接受根据铁总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贪污贿赂的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同时,投标人应附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本包件不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桥梁支座
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认证和许可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持续有效。须具有 “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盆式橡胶支座、球形支座CRCC认证证书。
4.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满足本项目招标物资的生产和供应能力及相应的检验、试验能力。
4.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16、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至今有效期内的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4.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至今所招物资3个及以上铁路(时速≥200km/h)的供货业绩证明并附相关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4.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17年7月至开标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不存在通过 “国家铁路局”网站(http://www.nra.gov.cn)查询具有失信行为的情况,不接受根据铁总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贪污贿赂的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同时,投标人应附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8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本包件不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声屏障
5.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3生产能力要求:具备相应的生产线和生产设备,且具有招标物资相应的生产、供应能力,能满足供货期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法使用投标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
5.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16、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5.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2015年至今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符合《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 3122-2010)技术指标(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5.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5年至今)200km/h及以上的铁路和200km/h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声屏障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三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并提供该合同铁路声屏障由铁路局集团公司(含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开具的安全运行一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所述文件)。
5.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17年7月至开标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不存在通过 “国家铁路局”网站(http://www.nra.gov.cn)查询具有失信行为的情况,不接受根据铁总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贪污贿赂的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同时,投标人应附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5.8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防水材料
6.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2许可和认证要求:
(1)必须具有招标物资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防水卷材必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L类纤维复合卷材的有效的CRCC认证证书。防水涂料必须具有与本次招标物资的“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CRCC认证证书。
6.3生产能力要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供应能力满足供货期要求。
6.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16、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必须满足投标人的财务能力要求。
6.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投标人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持续有效。
(2)防水涂料生产商须提供省部级以上检验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铁路混凝土桥面防水层技术条件(TB/T2965-2011)出具的聚氨酯防水涂料质量检验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3)防水卷材生产商须提供省部级以上检验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铁路混凝土桥面防水层技术条件(TB/T2965-2011)出具的1.8mmL类防水卷材、1.2mmN类防水卷材质量检验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6.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2016年至今所招物资3个及以上铁路(时速≥200km/h)的供货业绩证明并附相关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6.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17年7月至开标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不存在通过 “国家铁路局”网站(http://www.nra.gov.cn)查询具有失信行为的情况,不接受根据铁总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贪污贿赂的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同时,投标人应附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6.8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所代理的生产商不能在同一包件内投标。
(3)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综合接地电缆、桥梁伸缩装置
7.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7.2认证和许可要求:贯通地线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梁端防水装置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 (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持续有效,各项技术及质量标准必须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7.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满足本项目招标物资的生产和供应能力及相应的检验、试验能力。
7.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16、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必须满足投标人的财务能力要求。
7.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2017年至今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7.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2016年至今所招物资3个及以上铁路(时速≥200km/h)的供货业绩证明并附相关材料(桥梁伸缩装置、综合接地电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7.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17年7月至开标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不存在通过 “国家铁路局”网站(http://www.nra.gov.cn)查询具有失信行为的情况,不接受根据铁总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贪污贿赂的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同时,投标人应附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8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所代理的生产商不能在同一包件内投标。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4.2投标人取得 CA密钥,于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6日(北京时间),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报名。
4.3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6日(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4 凡下载招标文件者,请于2019 年6月28日至 2019 年7月6日17:00,将附表2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 932515576@qq.com 邮箱,便于答疑澄清统一回复。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等方式)至下述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需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上传加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9时00分。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hnggzyjy.cn,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5.4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投标人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5.5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hnsggzy/)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开封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0号
联系人:段涛
电话:0371-63296228
传真:0371-6170033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联系人:郭佳宾、王文鑫
电话:010-51881672、15232172025
传真:010-51881665
河南开封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5日
附表1:
招标物资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