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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海安至启东高速公路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示

一、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海安至启东高速公路
2、招标编号:JSJT20190533010备案号:苏交建备JSJT[2019]0138号
3、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项目性质批准文号批准单位
2012320000FG0583批准苏发改基础发(2012)1838号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标段信息:
标段编码标段名称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限价/元
1111111111AA148SPZ19-HQ1-12019-06-17 14:45详见补遗书
1111111111AA147SPZ19-HQ1-22019-06-17 14:45详见补遗书
1111111111AA149SPZ19-HQ3(第二次)2019-06-17 14:45详见补遗书
5、建设地点:南通
6、专业:环保工程招标种类:施工
招标内容:海启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全线130.75公里,本次招标为3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SPZ19-HQ1-1标,里程桩号K0+000--K13+025;
SPZ19-HQ1-2标,里程桩号K11+730--K31+350;
SPZ19-HQ3标,里程桩号K80+950--K108+450。
招标内容为按照图纸要求,进行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的施工(包括声屏障屏体、立柱、基础等的制作、安装、日常维护及缺陷修正等,含基础开挖、边坡及防护恢复等)。9月底前完成全部项目施工。
计划开工时间:2019-07-01计划竣工时间:2019-09-30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赵静025-84466413QQ邮箱:2954875410
上午工作时间:8:30:00-11:30:00下午工作时间:14:00:00-18:00:00

三、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2019-05-27 09:00
报名截止时间:2019-06-01 18:00
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网上报名网址: http://218.2.208.144:8094/EBTS/index
3、报名条件
(1)企业条件:资质条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业绩条件:企业业绩:
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较好地完成过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单个合同金额500万或以上规模的施工项目,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产品业绩:
自2014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产品由具有检测资质机构出具过质量合格的认证书或检验报告。
其它条件:一、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四、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暂A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在招标人履约考核结果(如果有)中,投标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六个月内(或上一批考核)不能被评为“中”、近一年内(或上两批考核)不能连续2次(指同一合同段前后连续考核或不同合同段同一期考核)被评为“中”、近二年内不能被评为“差”,考核结果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禁止投标最长不超过两年。
3、自2018年01月01日至今,未由于本单位责任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体上访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事件。
4、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未由于本单位责任拖欠人工材料设备等工程款项而引起仲裁诉讼涉及招标人的;
5、不存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2)项目负责人条件:资质条件: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公路交通工程资质企业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环保工程资质企业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建设、铁道、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之一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业绩条件:自2014年01月01日至今,在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单个合同金额500万或以上规模的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其它条件:a、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是指:
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已满且如期完工;或,
原任职项目尚未完工(含合同工期虽已满但实际未完工的项目)但发包人已书面批准其变更撤离该项目(此情况需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不接受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除非在该任职项目中担任一般管理人员,由于无法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变更备案,投标文件中应出具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或,
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未满但实际已完工(此情况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已取得交工验收证书的应及时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已建工程的备案)。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已接到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项目,该项目中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视为在在建项目中任职。
c、2014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其它要求:1、本项目必须设置独立的专职安全员(按照每标段最高限价配置:5000万元以下至少1名、5000万元~1亿元至少2名、1亿元及以上至少3名),公路交通工程资质企业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环保工程资质企业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建设、铁道、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之一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在在建施工项目中任职;正在我局在建施工项目任职、或未按投标承诺到岗、或中途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不存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关联情形。
(4)项目概况:
四、招标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19-05-27 至 2019-05-31
地点:本次招标不发放纸质文件,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含图纸和清单)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本公告下侧下载。
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2019-06-17
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
标段售价/元
SPZ19-HQ1-11000
SPZ19-HQ1-21000
SPZ19-HQ3(第二次)1000
五、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名称: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招标单位地址:南京市石鼓路69号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六、监管单位
单位名称:省交通运输厅

七、其它说明
1、本项目于2019年3月28日第一次发布招标公告,其中SPZ19-HQ1和SPZ19-HQ3流标,现将SPZ19-HQ1拆分为SPZ19-HQ1-1和SPZ19-HQ1-2,对这三个标段重新招标。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本次同批招标的海安至启东高速公路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第二次招标)和无锡至南通过江通道南北接线隔声窗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第二次招标)共4个标段中,每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3、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⑴ 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⑵投标人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网站,在首页“办事服务”的“应用服务”中点击“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⑶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⑷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⑸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⑹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传真电话,以便联系。
4、网上成功报名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报名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请以汇款方式提交,但必须从投标人企业账户汇出。汇款缴费事宜请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本公告下侧下载“投标交款要求”。
注: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时已交纳过招标文件费的单位无需再次购买招标文件。
5、完成报名后请添加招标人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人工作QQ号为:2954875410。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人主动声明。
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人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14:30时(北京时间);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14:45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的指定地点。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本公告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
9、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文件下载:声屏障(隔声窗)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次最终版)盖章.pdf

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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