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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珞狮路高架声屏障整治工程采购概况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J19010415-0352计划下达函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武汉市桥梁维修管理处的委托,对珞狮路高架声屏障整治工程以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1. 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WHZC-2019-00007(2)-CS00005

  2. 项目名称:珞狮路高架声屏障整治工程

  3. 采购预算:380万元(含财政资金38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4. 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 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章内容。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珞狮路高架声屏障整治工程

(3)类别:工程

(4)用途:珞狮路高架声屏障整治

(5)数量: ( )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7)采购预算:380万元

(8)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9)质保期: 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10)其他: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354.03171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应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磋商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磋商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whszfcgzx@126.com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磋商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本中心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身份证、项目经理目前无在建工程及只承担本工程的承诺书。同时须提供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或公路或桥梁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和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7、提供拟派本项目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有效的上岗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身份证及职称证。同时须提供五大员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第1包:/;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2. 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03-182019-03-22(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政府集中采购交易系统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法定代表人自己报名的,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合成扫描件(PDF);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报名的,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合成扫描件(PDF);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只需提供报名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的合成扫描件(PDF)。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登录武汉市政府集中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whszfcg.com)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首次登录武汉市政府集中采购交易系统时,需要先行办理CA机构认证锁、进行用户注册。具体步骤如下:点击进入办事服务—服务指南网页,自行下载《网上招投标数字证书应用》,按照要求办理CA机构认证锁;点击进入办事服务—工具软件网页,自行下载安装武汉市招投标系列文件驱动程序安装包和武汉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插入CA机构认证锁后,点击进入登录入口—供应商—用户注册网页,据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得填写虚假信息,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平台服务咨询联系人:孟工,联系电话:15827036975。在此之后,供应商可以直接插入CA机构认证锁登录武汉市政府集中采购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

    (2)供应商登录武汉市政府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后,点击进入办事服务—表格下载网页,自行下载上述报名资料范本,据实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在网上提交其合成扫描件(PDF),经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3. 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4楼8号开标厅

    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 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4楼8号开标厅

    (二)时间:2019年03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磋商仪式。

  5. 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6. 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桥梁维修管理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

    联 系 人: 李素兰

    电 话:027-85493025

    传 真:/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

    联 系 人:陆刚

    电 话:027-65770605

    传 真:/

  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027-85733902

  8. 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二)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

    (网址:http://27.17.40.162:8000)

    (三)其他

    (网址:/)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03-1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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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 1、采购人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供应商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

    (3)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主体单位)的相关数字证书;

    (4)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政府采购类),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4.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政府采购类)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供应商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 5、重新采购(重新公告)的项目,需要重新递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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