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
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浙江段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22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浙江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79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国铁路总公司、浙江省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九景衢铁路浙江有限公司。本项目非金属声屏障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招投标有关文件规定,现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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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衢州至宁德铁路浙江段位于浙西南地区,北起浙江省衢州市,南至浙江省丽水市。线路自沪昆铁路衢州站引出,沿既有沪昆铁路新建线路至衢州东站,下穿杭长客运专线至龙游南站,途经遂昌站、松阳站、龙泉站、庆元站,进入福建省境内。浙江省境内206.858km。 主要技术标准:线路等级:Ⅰ级;正线数目:单线、预留双线条件;速度目标值:160km/h;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2000米,困难地段1600米;限制坡度:6‰;牵引种类:电力;机车类型:客机:HXD3D、CRH型动车组;货机:HXD3;牵引质量:4000t;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双机880m;闭塞方式:自动站间闭塞;建筑限界:电力牵引时速160km及以下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 本工程计划工期60个月,2014年12月开工,2020年7月竣工。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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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通用资格要求: 3.1.1 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3.1.2 许可认证: (1)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有效版本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使用投标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 3.1.3 财务能力: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18年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1.4 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1.5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1.7 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2 专项资格要求 3.2.1 包件号:01WZ包件 3.2.1.1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声屏障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3122-2010)出具的2016年1月1日以来招标物资(声学构件)的产品合格质量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中至少应包含计权隔声量、抗冲击、抗风压、防火、抗疲劳、透光率、断裂伸长率、拉伸强度、弯曲强度、弹性模量、线性热膨胀系数、软化温度等性能指标)。 3.2.1.2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有机合成透明板的声学构件2016年1月1日以来供货业绩证明(以2016年1月1日以来与铁路建设管理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须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或铁路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2016年1月1日以来出具的有机合成透明板的声学构件安全运行1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须提供与该用户证明相对应的采购合同)。 3.2.2 包件号:02WZ包件 3.2.2.1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声屏障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3122-2010)出具的2016年1月1日以来招标物资(声学构件)的产品合格质量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中至少应包含降噪系数、计权隔声量、抗冲击、抗风压、防火、抗疲劳等性能指标)。 3.2.2.2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非金属铁路声屏障2016年1月1日以来供货业绩证明(以2016年1月1日以来与铁路建设管理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须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或铁路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2016年1月1日以来出具的非金属铁路声屏障安全运行1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须提供与该用户证明相对应的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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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1)到九景衢铁路浙江有限公司411室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荷花四路339号)。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7005012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2 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交易向导-业务向导-业务受理-新用户入网业务向导。 网上报名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4 根据国家税务规定,本次招标标书款发票的开具,须投标人提供开票信息,投标人需要填写《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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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格审查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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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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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文件的递交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上午8:30时至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10日上午9:30时,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19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7.2 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金额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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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____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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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为:2019年3月4日8时30分,到2019年3月15日17时0分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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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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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
1.招标人:九景衢铁路浙江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荷花四路339号 联 系 人:柴军 电 话: 0570-2383677 传 真: 0570-2383999 2.招标代理公司: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联 系 人:梅双辉 电 话:1590670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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