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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沈海高速腾鳌镇周正新村段两侧声屏障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鞍山腾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鞍山嘉泰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沈海高速腾鳌镇周正新村段两侧声屏障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鞍山腾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代理机构:鞍山嘉泰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沈海高速腾鳌镇周正新村段两侧声屏障工程
4.工程地点:鞍山市腾鳌镇
5.项目金额:1852035.89元
6.采购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8.计划工期:2019年4月20日至2019年7月20日,总工期为91日历日。
二、合格承包商资格条件:
1.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具备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协调的能力,一切事宜由投标人自行协商处理,并接受采购人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调度管理。
三、报名及领取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2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在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在鞍山嘉泰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山南街43-1号)购买文件,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可提供电子文档。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只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2.1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2.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2.3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注册证书;
2.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如是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出示原件后返还,复印件留存一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注:承包商在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如不参加谈判,请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放弃理由或原因书面告知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否则该承包商的行为将被视为恶意放弃并记入市政府采购诚信档案,所产生的后果由该承包商负责。
四、递交谈判保证金、竞争性响应文件和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元整)。
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2月20日16:30时前。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9 年 2月 21日09:30 (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经济开发区兴海大街234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谈判会议。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评审原则、谈判方法
1.评审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2.谈判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谈判的最低报价方法;
3.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六、本项目谈判的其他有关事宜,请联系:
采 购 人:鞍山腾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鞍山腾鳌镇
联 系 人:黄永辉
电 话:0412-8311438
代理机构:鞍山嘉泰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山南街43-1号
邮 编:114005
联系人:苏文栋
开户名称:鞍山嘉泰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鞍山嘉泰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