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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声屏障供应及安装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以PPP的模式进行运作,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公司施工承建。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公司拨付。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人委托中铁物贸(北京)有限公司负责材料合同的签订,委托中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安装合同的签订及对账、结算等事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1期工程西起西二环路站,东至坝堰村站。正线全长21.719km,其中地下线18.530km,过渡线(U型槽及地面线)0.337km,高架线2.852km。一期工程共设车站19座(地下站16座,高架站3座),其中换乘站4座。正线最小曲线半径450m,正线最大线路坡度29.2‰,出入线最大线路坡度34‰,1、2号线联络线最大线路坡度35.041‰.线路西端设三间房车辆段1座,线路东端设白塔停车场1座。采用DC1500V架空接触网供电,B型车,6辆编组,列车最高运行速度80km/h。

本线桥梁设置声屏障,桥面两侧设高1.5m护栏,两线之间设高1.4m的疏散平台。

2.2标的范围:

本招标采购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即:“本工程范围包括声屏障设计、制造、运输、供货(不含预埋钢板和预埋螺栓,含立柱底板等其他所有配套及辅助材料)、安装、试运行(包括运行试验)以及竣工交验、培训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联络及各试验、检验、验收,包含工程全过程服务和售后服务。投标人按交钥匙工程要求对工程实施总承包。投标人需向用户明确说明自己在供货和安装等过程中承担主要责任,并完好的将声屏障工程交付用户使用。”

2.3工程实施地点:

本项目工程地点在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后不塔气~什兰岱村区间、什兰岱村~白塔西区间、白塔西~坝堰村区间、白塔停车场出入场线区间(含一期终点)。最终设置范围以施工图为准。

2.4 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见附件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2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3.3投标人资格需满足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型企业,具备配套安装服务能力及经验,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相应的满足招标物资要求的生产线,并有相应的技术人员,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必备3年及以上声屏障同类工程管理经验。

(3)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80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提供近3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证明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3122-2010)。生产厂家具有近3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测报告。

(5)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单项合同金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或城际轨道交通声屏障供货及安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出具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3.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4.2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城市地铁(轨道)公司禁止投标仍在禁止期内。

3.4.3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不良记录的。

3.4.4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载明的其他内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特别提醒:此处设置的密码非常重要,为保证开评标线上部分正常运行,要求投标人在设置该密码时勾选“开标后自动解锁”并提交。)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9年1月11日起至2019年1月17日必须按照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逐一(一包一汇款,不允许多包件合并汇款)足额汇入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物贸(北京)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山支行,账号:05555101040008364),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中(包件号)包件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4.3 支付完成的潜在投标人请将银行回单扫描件 投标申请表(附件一)发送至15049115494@163.com,邮件主题为“呼和浩特声屏障 包件号 投标人名称”。

4.4 招标人在收到电子文件(本章第4.3款规定的文件)并确认无误后将开启对应投标人招标文件下载权限。各潜在投标人请于标书售卖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投标申请、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仍无法下载,请联系鲁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

4.5 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二,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物资招标投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需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线上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完全一致,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正本为准。

5.2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开标方式,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报价和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1日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开标时及时进行解锁。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当面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19年2月21日8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1日1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北路名都和景售楼处(中国中铁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建设指挥部)3楼1号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需采用PDF/WORD格式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命名格式须为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件号。投标文件含税总报价与电子商务平台报价需完全一致,如出现计算上错误不一致以校核后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两至三天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和编辑报价,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6. 开标

6.1时间:2019年2月21日10 时00 分。

6.2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北路名都和景售楼处(中国中铁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建设指挥部)3楼1号会议室

6.3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特别说明:投标事宜,投标人应直接联系招标服务单位。

招 标 人:中国中铁呼和浩特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北路名都和景售楼处

招标服务单位:中铁物贸(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万达广场A座901

联 系 人:王贤琛(购买标书联络) 杨鹤立

电 话:18614002735 18694079384

邮 箱:15049115494@163.com

2019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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