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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粤发改交通函〔20141890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穗交函[2015]1021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1 项目概况

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境内,起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机场南出口,与机场高速太成立交相连,途经白云区人和镇、钟落潭镇,黄埔区中新知识城、九龙镇,增城市中新镇、永宁街、仙村镇、石滩镇,最终接入增莞深高速公路,项目路线总长65.18公里。主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5m。设特大桥17.478931km/11座,大桥13.988km/36座;中桥0.462km/7座,小桥0.068km/3座,互通16处,服务区1处,管养中心1处。

2.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主要包括全线交通标志、标线、安全护栏(不含中分带混凝土护栏及路侧混凝土护栏)、视线诱导设施、防眩设施、隔离栅、刺铁丝、桥梁防护网、轮廓标、里程碑、百米碑、突起路标、隔音屏等。同时包括以上工程的有关安装、调试、测试、施工及竣工文件等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2.1.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为预计工期,实际施工期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各申请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接受。

 

2.2 标段划分

标段类别

标段

(合同段)

起讫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项目

申请人资质要求

H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类

SJA01

K0+000K30+800

30.8

K0+000K30+800桩号范围内的交通标志、标线、安全护栏(不含中分带混凝土护栏及路侧混凝土护栏)、视线诱导设施、防眩设施、隔离栅、刺铁丝、桥梁防护网、轮廓标、里程碑、百米碑、突起路标、隔音屏等相关安全设施施工与安装。

具备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SJA02

K30+800K65+180

34.38

K30+800K65+180桩号范围内的交通标志、标线、安全护栏(不含中分带混凝土护栏及路侧混凝土护栏)、视线诱导设施、防眩设施、隔离栅、刺铁丝、桥梁防护网、轮廓标、里程碑、百米碑、突起路标、隔音屏等相关安全设施施工与安装。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资格预审审查条件详见附件附录1~附录7

申请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申请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按标段类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只允许中 1 个标段。通过本次招标标段类别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将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确定其获得参与投标资格的具体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若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在同一个标段类别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申请人满足资格预审详细审查标准要求时,按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最多只能选择两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申请人,均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6如申请人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为AA(信用等级类别应与招标相应的标段类别对应)且承诺使用或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表彰免资审且在有效期内的施工单位,仍须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满足初步审查及资格审查最低条件(附录1至附录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情况下,直接通过资格预审。

3.7申请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资格预审申请将不予接受。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81224日至2018122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下载地址:http://www.gzggzy.cn/)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710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3010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 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不足6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延长投标报名时间。在延长的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依法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直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1800

  编:510288

联系人:李工

  话:020-82040790转836

  真:020-82040791转830

 

招标代理: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12

邮政编码:510610

联系人:于工

电话:020-83277572-8051

传真:020-83713041

邮箱:gdhyzbdl@163.com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

附件3:资格审查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下载

 

  2018 1224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附件:
资格预审公告-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doc

资格预审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7、资格审查办法、项目概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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