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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
绍兴市振兴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你方于2018年11月27日所递交的甬台温高速公路湖雾岭段2018年声屏障完善工程-甬台温高速公路湖雾岭段2018年声屏障完善工程标段施工投标文件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1226129.00 元。
工期: 60 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项目经理: 曾正田 。
项目总工: 孟永刚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10日内到乐清市高速公路湖雾岭隧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乐清市高速公路湖雾岭隧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自行招标服务机构:乐清市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18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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