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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至北海高速公路建始(陇里)到恩施(罗针田)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3号补遗书


项目备案编号:HBZX-201711JT-515007


根据《银川至北海高速公路建始(陇里)到恩施(罗针田)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发布《银川至北海高速公路建始(陇里)到恩施(罗针田)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第3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招标文件。本补遗书正文共2页,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一、补遗书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181115日上午9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不变。开标地点修改为: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8开标室。投标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相应顺延。


2、本项目JEJA-1标段工程量固化清单中,706-2 吸声砖声屏障 -a  路基段4mFB种花吸声砖声屏障”的数量“1530m3”修改为:“1781.29 m3”,其他不变。招标人重新发布了“更新修正后的JEJA-1标段工程量固化清单”,请各投标人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上自行下载,并按更新修正后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编制投标文件。


3、本项目JEJA-2标段工程量固化清单中,706-2 吸声砖声屏障 -a  路基段4mFB种花吸声砖声屏障”的数量“690m3”修改为:“803.33 m3”,其他不变。招标人重新发布了“更新修正后的JEJA-2标段工程量固化清单”,请各投标人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上自行下载,并按更新修正后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编制投标文件。


4、第七章 技术规范  706.05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吸、隔声板声屏障应按图纸施工完成经监理人验收的现场量测的长度,以米为单位计量。声屏障的基础开挖、基底夯实、基坑回填、立柱、横板安装等工作为砌筑吸声砖声屏障及砌筑砖墙声屏障所必须的附属工作,均不另行计量。”修改为“吸、隔声板声屏障应按图纸施工完成经监理人验收的现场量测的长度,以米为单位计量。吸声砖声屏障依据图纸所示位置和断面尺寸,分不同类型,按图示吸声砖的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水环境敏感路段警示标志牌以个为单位计量。吸、隔声板声屏障的场地清理、基础施工、声屏障制作、声屏障安装等工作为吸、隔声板声屏障所必须的附属工作,均不另行计量。吸声砖声屏障的场地清理、基础施工、吸声砖砌筑、压顶、装饰装修为吸声砖声屏障所必须的附属工作,均不另行计量。水环境敏感路段警示标志牌的场地清理、基础施工、标志牌制作、标志牌安装等工作为水环境敏感路段警示标志牌所必须的附属工作,均不另行计量。”


 


 


招标人:湖北高路鄂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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