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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机场高速(空港十六区和南城香山小区段)声屏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比选代理机构)受成都市双流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将组织实施“机场高速(空港十六区和南城香山小区段)声屏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比选活动,如贵单位有意参与本次比选,请及时办理比选报名手续并领取相关资料,并在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一、项目编号:0773-1841GNSCHWQT2925;


二、项目名称:机场高速(空港十六区和南城香山小区段)声屏障采购项目。


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比选内容:机场高速(空港十六区和南城香山小区段)约长310m声屏障及相关配套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比选申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七、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18年09月21日至2018年09月26日09:00-17:00(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出售。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需携带: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留盖鲜章复印件,查验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复印件。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邀请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八、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于2018年09月29日上午10:30前,递交至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九、比选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十、本比选邀请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比选代理机构:


比选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邮政编码:610041

电 话:028-84469198

传 真:028-84477537

联系人:刘嘉


十二、采购人:


采 购 人:成都市双流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老师;

电 话:18011588211。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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