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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无锡市政设施管理处

地址:无锡崇安区解放南路721号

联系人:王超

联系方式:0510-82726048

二、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2018年市政大中修项目三

三、采购品目代码(二级):C1302

四:采购品目名称(二级):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五、公告期限:2018-09-13 至 2018-09-20

六、意见反馈时限:2018-09-13至2018-09-20


无锡市2018年市政大中修项目三(声屏障屏体和桥门洞围挡中修)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了保证声屏障和桥梁的安全运营,对部分锈蚀严重的屏体和老化缺失的PC板进行更换和对桥下进行桥门洞围挡。

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14-2014)
《道路声屏障结构技术规范》(DG/TJ08-2086-2011)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声屏障声学设计和测量规范》(HJ/T90-2004)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99-2017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全部“合格”。
2、安全要求: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确保交通、用电和施工安全无事故。
3、技术要求:严格按照以上规范标准执行。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实施时间:每个单项项目工期不超过90日历天。
3、实施地点:江海路高架、凤翔高架部分路段、青祁高架部分路段、金城高架跨贡湖大道部分、新扬大桥、江尖大桥、金城公铁立交、安福桥。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一次性通过验收,全部“合格”。质保期一年。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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