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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连霍高速(G30)陕西境西安至宝鸡改扩建工程及包茂高速(G65)陕西境黄陵至铜川公路增设声屏障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连霍高速(G30)陕西境西安至宝鸡改扩建工程及包茂高速(G65)陕西境黄陵至铜川公路增设声屏障工程施工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法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组织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标段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预期中标价 (元) |
B-SPZ0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金宝迪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4466030.19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北京路桥方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4461800.0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东阳市顺风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14485396.09 | |
B-SPZ02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湖南省永州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 19367132.11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江苏泓益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19303886.09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张家港华夏慧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19401669.16 | |
TH-SPZ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张家港港丰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 6922637.21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无锡市锡广高速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 6914179.88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辽宁省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6939464.32 |
以上评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有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提出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异议提出人如在招标人答复后仍存异议,可按照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24号第六十三、六十四条有关规定,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投诉。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制度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同时,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陕西省2017年度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陕交函[2018]701号)中关于“评标结束后,省厅将在厅网站公示中标结果和申请加分的投标人名单”的要求,现将本次施工投标加减分的投标人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 机构代码 | 企业名称 | 信用评价加减分情况 |
1 | 75229383-8 | 周口市公路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2017年B |
投诉电话:029-87832039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