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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连霍高速(G30)陕西境西安至宝鸡改扩建工程及包茂高速(G65)陕西境黄陵至铜川公路增设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补遗书(第1号)


一、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陕西省2017年度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陕交函[2018]701号)于2018年7月29日发布。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次评标按该文件执行;


二、将招标文件第34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款中“相关计算参数按标段抽取”修改为“相关计算参数(n1,n2)按标段抽取”;


三、将招标文件第136页“投标银行保函”的说明修改为“说明:银行保函及开具保函权限说明(如果有)的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银行保函及开具保函权限说明(如果有)的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四、招标文件第144页“(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及第153页“三、信用评价加分申请书”格式修改见附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推迟至2018年8月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高速神州酒店(西安市环城东路南段9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应按此时间要求对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等与之相关的时间要求以及投标文件外层信封注明内容进行修改。投标人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若投标人投标银行保函在本次补遗书发布之前办理完成的,可不用修改。


请收到后于24小时内回函确认!确认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件六,回函邮箱:sxgszbb@163.com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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