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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邮区中心局的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鲁木齐邮区中心局邮件处理中心安装隔音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内容:

乌鲁木齐邮区中心局邮件处理中心后围墙加装隔音屏。


3、施工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邮区中心局邮件处理中心院内。


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8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4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

5.6业绩要求:近三年有承担隔音屏类似业绩不得少于两项(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7其他要求:

5.7.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18年 7月7日-7月11日,每日上午10 时至 13点00分 时,下午 16 时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6.2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在操作平台过程中有问题,请拨打首页400-092-8199咨询。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标书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 50 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标书款、标书下载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地  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自治区经信委13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联  系  人:杜静  肖栋

联系电话:0991-4593009

招标人:乌鲁木齐邮区中心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111号                        

联系人:孙利强 联系电话:3723132  郝元 联系电话:372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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