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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融安县焦柳铁路塘豹至柳州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第二批甲供物资(声屏障)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焦柳铁路塘豹至柳州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湖南省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电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7〕408号)、关于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电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8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1,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甲供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包括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塘豹(不含)至柳州南(不含),起止里程K1370+069~K1638+221,全长268.116公里范围内的电气化改造、平交道口改立交工程、车站改造工程、病害整治工程、车站信号改造工程、通信工程G网改造工程、小半径曲线改造工程、融安改线工程、环保工程、增设防护栅栏、设置综合工区、柳州枢纽机务段改造等。总投资272500万元(含地方政府出资的征地拆迁费用33800万元及分摊平交改立交工程扩大规模投资2430万元)。总工期36个月,开工日期:2018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1日。

2.2招标内容:设备、材料,包件划分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相关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 2018 年 6 月 11 日至 2018 年 6 月 15 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xzbtb.cn),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必须选择实名报名。

4.2 本项目 无 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1日 9 时 30分至 10 时 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7 月 11 日 10 时 00分,递交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随附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与报名名单不一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能提供相关证明的除外)。


6.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xzbtb.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广西柳州市鹅山路三区3号

邮 编:545007

联 系 人:黄 健

电 话:0772-3924372、0772-3924082

传 真:0772-3924249

电子邮件:lzjzwsb@163.com

账户名称: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工行广西柳州市河西支行

账 号:210 540 900 930 001 6828-8218 (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号)


9. 交易服务单位: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8503300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办公室:0771-2720198、2724418(传真),8:00-12:00,14:30-18:00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8年6月11日


 

 

附表:焦柳铁路塘豹至柳州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第二批甲供物资(声屏障)招标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交货时间

及地点

备注

JLSPZ-1包件:声屏障

1

声屏障板材

2.95高(0.5*5+0.45)

m2

13894.50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

2、投标人具备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并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提供近两年(2015年、2016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人的投标产品需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本工程技术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7、投标产品在近五年铁路大中型项目中有过一个及以上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并提供相应的安全运行的用户证明[铁路局(集团公司)工务处出具证明材料]。

8、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9、2015年至今投标产品未发生过产品质量责任事故。

10、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合同签订后以买方发出订单15天内供货,买方指定地点

湖南段678.50 m2/广西段13216.00 m2



附件:
招标公告2018.6.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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