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style.display='';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innerHTML='

江西省新建南昌至赣州铁路专线工程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南昌至赣州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昌至赣州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24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西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南昌至赣州铁路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5)3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其中江西省承担40%,其余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利用铁路发展基金出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声屏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南昌至赣州铁路客运专线起自南昌,经吉安至赣州,全长419.6公里,其中南昌站至横岗站之间利用既有京九铁路17.9公里,其余路段新建线路长401.7公里。新建工程正线桥梁229座214.919km,隧道62座68.39km,桥隧比75.9%,全线设南昌、横岗、丰城东、樟树东、新干东、峡江、吉水西、吉安西、泰和、万安、兴国西、赣县北、赣州西等13座车站。静态投资4476012万元,可研批复总工期为5年,全线2015年7月开工,2019年12月开通运营。

2.2招标内容:具体数量及包件划分情况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法人单位)应自行到单位住所地、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或南铁分院对本单位或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近2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密封到投标文件正本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1日,每日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持投标申请表(格式见附表二)、开票信息表(格式见附表三)、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ding.crmsc.com.cn/)注册成功并且公司信息填写完整截图、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单回执(加盖单位公章)等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本公告附表一),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不接受个人汇款和现金,账号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2日9时 30分,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供货业绩证明所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须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ncztb.nc.gov.cn)”和“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ww.ntwzpt.com)”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站前路96号天集大厦裙楼四楼

邮 编:330002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0791-8708841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姚文峰

电 话:0791-86217383;18000716658

传 真:0791-86217383

电子邮件:CRM_YWF@163.com

网 址:http://www.crmsc.com.cn/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 号:7005011

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4日

附表一

序号

包件名称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售价(元)

备注

1

声屏障

SPZ-01

金属单元板

29850

⑴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产品符合其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⑵生产能力:具备相应的生产线和生产设备,且具有招标物资相应的生产、供应能力,能满足供货期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法使用投标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

⑶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4至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不得有连续年度亏损情况;并且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⑷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投标物资2015年至今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符合《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 3122-2010)技术指标(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⑸供货业绩及运行证明: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2014年至今)200km/h及以上铁路或200km/h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备查)。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2014年至今)由铁路局集团公司(含原铁路局)或铁路公司等单位运营主管部门出具的铁路安全运行一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

⑹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近三年以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及股权未被接管或冻结,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或国家铁路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⑺其它: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00

供货方负责督导安装

复合吸声板

11860

2

SPZ-02

金属单元板

27630

300

复合吸声板

12260

3

SPZ-03

金属单元板

41410

300

复合吸声板

17370

4

SPZ-04

金属单元板

39870

300

复合吸声板

9220

附表二: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投标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


招标编号


投标联系人


投标内容


联系电话

手机号:

固定电话:

法人委托人


传真电话


邮箱


单位地址


申请单位(公章)




附表三

开票信息表


单位名称


请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纳税人识别号


请与税务局认证系统信息一致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所提供的开票信息真实准确无误,由于开票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公司名称:
(盖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