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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校隔音墙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汾政采(2018)-G-8号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财政局及用货单位的委托,对汾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校隔音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投标意向、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汾政采(2018)-G-8号
    二、项目名称:汾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校隔音墙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
    邻汾介路校园隔音墙。
    工程概况:钢筋砼基础,钢柱钢板墙结构,隔声材料采用离心玻璃棉,长度约200米,高度约5米。
    工程做法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采购预算:737122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工商税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3、投标单位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或2017年度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的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相关证明)。
    五、报名要求:
    1、凡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有效年检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2016年或2017年度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的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检察院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参加投标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合格供应商在领取标书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7000元。
    3、合格投供应商在报名时、开标资质前审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经评委领导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六、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8日。
    2、开标时间:2018年5月8日上午9:00
    3、报名地点: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汾阳市海洪区计量局院内)
    4、联系电话:0358-3337032
    5、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在9:00前签到,未按时到场签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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