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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海线咸阳渭河桥改扩建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招标采购(包件号:SPZ声屏障)招标公告


进场登记号:TL1800091
工程名称:陇海线咸阳渭河桥改扩建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招标采购(包件号:SPZ声屏障)
招标单位: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指挥部
招标内容:陇海线咸阳渭河桥改扩建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招标采购等阶段性全部内容(包件号:SPZ声屏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条件:投标单位资质要求:[设备、材料供应]
项目经理要求:[设备、材料供应商]
其它要求: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税务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招投标设备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银行保函30000元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级别认证证书。投标物资属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须具有其实施机关颁发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投标物资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TB)。属于“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铁路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的投标物资,须具有其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具有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3年(2015年3月以来)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SPZ包件投标人须提供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3122-2010)出具的近3年(2015年3月以来)招标物资(声学构件)的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和安全运行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和最终用户证明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和最终用户证明须一一对应,最终用户证明应由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公司相关处室出具并盖章;
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以来(2015年3月以来)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产品生产厂家近3年(2015年3月以来)无质量责任事故;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供货商信誉评价”中被确定为“一般不良行为”、“较大不良行为”和“重大不良行为”的、且在禁止投标期内的供货商投标。
报名开始时间:2018.02.09 09:00:00
报名结束时间:2018.02.13 17:00:00
报名地点:西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或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指挥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92号)
联系人:娄女士 蔡先生
联系电话:13679157500 13759984802
详细内容:主要招标物资:声屏障板材4381平方米,三元乙丙橡胶条2500米。
报名要求: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均为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30000元。
工程地址:咸阳市
其它要求:
1. 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按规定办理诚信档案备案事项。
2. 投标文件递交时,必须出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证明及身份证件、已通过的诚信备案的有效资料(打印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本企业备案基本信息及企业人员备案信息,并加本单位公章)。凡未按要求出示上述资料者,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30000 元
招标文件工本费:\ 元
管辖单位:西安铁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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