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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100348875342201616F021374

项目名称

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

项目所在地

莱芜市

建设性质

改扩建

招标备案号

SG201801002-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G201801002

招标类别

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立项文号

鲁发改交通﹝2017﹞201号

项目法人单位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GGB)

招标人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GGB)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1156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段(以下简称“京沪高速”)位于山东省境内,项目主线起点位于莱芜市莱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马龙崮村东南,京沪高速公路与S29滨莱高速交叉的莱芜枢纽互通立交(北接滨莱高速、东连青兰高速),向南沿既有高速公路经莱芜市莱城区和钢城区,泰安新泰市,其中寨子村至岙山东段为绕避东周水库一级水源地新建左幅分离线,在京沪高速公路与泰新高速公路交叉的新泰枢纽互通立交折向东南;经蒙阴县城、桃墟、孟良崮、青驼,在京沪高速与日兰高速交叉的竹园枢纽互通立交折向南;经汪沟、义堂、兰山、罗庄、马头、红花埠,在临沂市郯城县老庄子村东经主线收费站,止于京沪高速公路鲁苏界,接京沪高速公路江苏段。主线全长232.191公里,设特大桥4座、大桥30座、中桥35座、小桥24座、涵洞372道;隧道1575米/1座;互通式立交21处(改建16处,新建5处),其中,枢纽互通5处,一般互通16处;分离立交57处、通道254道,天桥70座。本项目主线按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改扩建,其中起点至卞家泉段(K477+442.25~K508+000)设计速度100km/h、卞家泉至终点段(K508+000~K710+000)设计速度120km/h;整体式路基拓宽至42米,新建单幅分离式路基宽度20.75米。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新建及拼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直接利用桥涵维持原有汽车-超20级、挂车-120,拼接加宽的原桥涵其极限承载力满足公路-Ⅰ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及涵洞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0.20g。其它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GT B01-2014)执行。项目批复概算228.18亿元,其中建安费161.69亿元;项目建设总工期42个月,其中路桥工程施工工期40个月。

招标范围:施工三标段内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预埋管线、中央分隔带绿化、声屏障、交通安全设施、收费广场以及各功能区的土石方、场区道路等招标图纸中标明的全部施工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等。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施工三标段,标段号:JHSG-3-2,起始桩号:K540+580, 结束桩号:K561+000,标段长度:20.42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施工三标段
(JHSG-3-2)

本项目主线按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改扩建,其中起点至卞家泉段(K477@442.25~K508 000)设计速度100km/h、卞家泉至终点段(K508 000~K710 000)设计速度120km/h;整体式路基拓宽至42米,新建单幅分离式路基宽度20.75米。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新建及拼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直接利用桥涵维持原有汽车-超20级、挂车-120,拼接加宽的原桥涵其极限承载力满足公路-Ⅰ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及涵洞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0.20g。其它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GT B01-2014)执行。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六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独立承担的业绩要求: 

1.改扩建或新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均累计不少于20公里(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里程长度;里程长度指的是高速公路项目道路轴线长度); 

2.至少1座通过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大桥工程(可为独立发包的大桥工程或所施工标段含有大桥的工程);

3.至少1项通过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可为独立发包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所施工标段含有交通安全设施的工程)。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第1、2项要求;联合体成员(负责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一方)须满足上述第3项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6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山东省交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3.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4.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5.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11年(200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改扩建或新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须包含路基或路面或桥梁工程)项目经理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11年(200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改扩建或新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须包含路基或路面或桥梁工程)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C1证除外)。
 4.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仅限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提供)联合体成员(负责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一方)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C1证除外)。
 5.项目负责人(1人):(仅限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提供)联合体成员(负责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一方)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11年(200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改扩建或新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经历。
 6.技术负责人(1人):(仅限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提供)联合体成员(负责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一方)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11年(200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改扩建或新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分包要求

允许,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

联合体要求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数量为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另一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且该成员仅限于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况,不允许使用“投标大厅”生成投标文件:1.未申请CA证书的;2.信用信息未公开或者被取消公开的;3.有存疑信息且未进行处理的;4.信用信息虽已公开但被限制投标的;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其中一方存在上述1-4情况的。

3.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01-12至2018-01-1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68号燕子山庄(地址:燕山立交桥西南侧200米)二号楼417房间。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提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1-31 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68号燕子山庄(燕山立交桥西南侧200米)第一多功能厅会议室。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
 3.山东经济信息网(/)
 4.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qljfjt.com/

5.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齐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qlebid.com/)


7. 补充信息 

第3.2条补充:已在本项目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JHSG-1标段~JHSG-10标段)中被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第3.2条所述申请人包括同一独立投标人、同一联合体、包含同一成员单位的不同联合体。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GGB)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D座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

邮政编码

250100

100101

联系人

王鹏程

刘岩

电话

0531-68971571

13810898869

传真

0531-68971972

010-59273266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分支行所在地



  


201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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