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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三局线桥公司北京地铁8号线四期工程声屏障及防雪棚安装工程

北京地铁8号线三期工程轨道专业Ⅱ标段及南延工程

自购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ZTSJBJDT2018-01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北京市轨道交通8号线四期工程声屏障及防雪棚安装工程/北京地铁8号线三期工程轨道专业Ⅱ标段、北京地铁8号线三期南延工程轨道专业安装工程(以下简称:北京地铁8号线三期工程轨道专业Ⅱ标段及南延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及银行贷款,采购人分别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8号线四期工程声屏障及防雪棚安装工程项目经理部/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8号线三期工程轨道专业Ⅱ标段及南延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部分主要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北京市轨道交通8号线四期工程设计起点为K45+575.277,终点为K48+973.491,设计范围起于三期工程终点五福堂站南部,向南沿104国道敷设至大兴瀛海镇,8号线四期工程设德茂站和瀛海站两站(均为高架站),本工程起点与8号线三期工程连接,线路沿南大红门路自西向东南,横穿北京南5环路,线路在德茂站前为地下线,在K46+731.86出洞口后变为高架线路,设置德茂站,向南至镇区中街与京福路交叉口,设置瀛海站,继续向南到达正线设计终点,向南进入瀛海车辆段。8号线四期线路正线轨道长3.396km,其中地下线及过渡段1.214km,高架线2.182km,出入段线长0.95km,设置瀛海车辆段一座。

主要工程数量:

本工程所需劲性钢结构:双线桥全封闭声屏障463.256t;双线桥全封闭防雪棚声屏障718.792t;单线桥全封闭声屏障230.676t;直立式声屏障77.696t;大跨全封闭式声屏障375.970t。隔声屏障:金属声屏障板11309.22m2;聚碳酸酯板27503.54m2;夹胶玻璃7439.52m2。

2.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759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9月28日。

2.3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为北京地铁8号线四期工程声屏障及防雪棚安装工程所需的声屏障及防雪棚和北京地铁8号线三期工程轨道专业Ⅱ标段及南延工程施工所需的吸音板,供货周期为2018年3月初末至2018年5月31。各项采购物资的物资品种、技术参数、数量以及包件划分等信息详见附表一。本次采购数量为现有施工图计算数量,具体使用规格、数量有调整,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各位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根据计算数量进行报价,成交单价将做为最终的供应单价,不再调整。

3.采购方式

3.1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中铁三局集团线桥工程有限公司公开进行。

3.2谈判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多个包件的采购谈判。

3.3多个包件可编制一份谈判响应文件。竞标人可以响应多个包件,但同类物资最多只能中2个包件。BJDT-01、BJDT-02、BJDT-03、BJDT-04谈判保证金缴纳金额为80万元

4. 声屏障及防雪棚、吸音板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本次采购要求谈判供应商资格的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4.1.1. 生产厂家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1.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提供2014年、2015、2016年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4.1.3. 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已获得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各项质量指标满足、《北京地铁8号线四期工程声屏障及防雪棚安装工程》、《北京地铁8号线三期工程轨道专业Ⅱ标段及南延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4.1.4. 具有近三年(2015年、2016、2017)省、部级及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合格谈判物资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生产有关最新标准。

4.1.5. 供货商必须具有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业绩,同型产品应在国内运营轨道交通中已安全使用。

4.1.6.供应商须具有声屏障和防雪棚的安装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操作证,持证上岗,待供应商中标后,需向施工单位提交完整备案材料。

4.1.7. 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满足北京地铁8号线三期工程轨道专业Ⅱ标段及南延工程/北京地铁8号线四期工程声屏障及防雪棚安装工程施工需要;

4.2信用良好,能提供顾客满意的评价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谈判供应商履约情况证明;供应商须在相应投标物资的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方合格名录内,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采购谈判。

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谈判供应商;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6、2017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出现在同一包件中。

4.4本次采购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4.5本次谈判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竞争性谈判文件按包件售价(见附表一、标书费用),只接受银行汇款不收取现金。购买人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款项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线桥工程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燕郊支行  账号:1300 1703 6480 5000 2803),售后不退。汇款时必须注明所购买物资类别、包件号、项目名称。

5.2参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请于2018年1月9日17:30时前将竞争性谈判申请表(附表二)、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以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电子邮箱(275289942@qq.com);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潜在谈判供应商必须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才可进行支付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

5.3经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申请表、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以及付款凭证扫描件审核确认后,请于2018年1月5日12:00时至2018年1月10日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5.4 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谈判文件或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种类、包件号的谈判文件不予售卖。

5.5 潜在谈判供应商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方可参与谈判。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8:00时至2018年1月12日9:30时,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9:30时,递交地点为: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中铁三局集团线桥工程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各谈判供应商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以个人名义办理谈判保证金或谈判保证金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种类、包件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其谈判响应文件。

6.4各谈判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应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报价和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6.5各谈判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应及时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将解锁密码密封在“密封件之一”“ 开标册及谈判保证金”中,供谈判小组使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8号线四期工程声屏障及防雪棚安装工程项目经理部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8号线三期工程轨道专业Ⅱ标段及南延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德茂公交站南行100米中铁三局铺轨基地

联系人: 王勇

电 话: 15810783819

组织单位:中铁三局集团线桥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

地 址: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京榆大街1034号420室

邮 编: 065201

联系人: 孙景峰

电 话: 0316-3332833  

传 真: 0316-3332767

电子邮件:275289942@qq.com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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