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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革命烈士陵园声屏障工程招标公告


依据郧西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西财计备【2017241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受郧西县民政局委托,现对郧西县革命烈士陵园声屏障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郧西县革命烈士陵园声屏障工程

二、项目编号:YXZFCG2018001

三、采购预算:164.9176万元

四、采购内容:郧西县革命烈士陵园段(福银高速郧西段)平行距离270米隔音墙。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需具备有效的岗位证,其中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另需提供项目班子所有人员社保证明。

5、投标人未被最高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内的近2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能反应到企业法人及拟派项目经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月 日至 2018年 月 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 12时,下午 1430时至 17 (北京时间,下同 ),由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同页纸上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岗位证、项目班子人员社保证明材料、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清晰可见加盖单位公章)存档,到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不接收报名。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郧西县民政局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719-62068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19-869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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