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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南厂区废气处理设备采购、噪声治理工程及平凹车间空气净化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南厂区废气处理设备采购、噪声治理工程及平凹车间空气净化采购项目

三、招标编号:0623-1775N3103966

四、项目范围

一、招标内容:

标段一:南厂区废气处理设备采购(公司南厂区采用生物法-生物滴滤技术对印刷废气进行净化处理)。

标段二:平凹车间空气净化采购(平凹车间采用低温等离子废气净化)。

标段三:噪声治理工程(北厂区车间噪声综合治理工程)。

二、服务地点: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

三、交货期:具体交货期以合同签到为准

四、预计采购周期:具体采购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具有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及环境管理体系证书,投标人依法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
  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不含临时以及增项)及以上资质;
  3. 财务状态要求:财务状况良好,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

4、业绩要求:标段一、二的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至2017年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设备安装维修项目以及技术升级改造、运营项目业绩(设备安装维修、技术升级改造或运营项目合同内容须含废气部分)。

5、项目负责人和服务团队要求:投标人必须成立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或建筑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工程或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以及质量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职称原件,附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施工员、安全员以及质量员证书原件并附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6、信用要求:投标人所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中无不良记录。未列入政府和行业黑名单、无单位犯罪记录。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②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③投标人应提供其自行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查询结果报告影印件,且查询结果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8、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不含临时以及增项)及以上资质;(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及环境管理体系证书,投标人依法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原件)

4、投标人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原件,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

5、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银行资信证明没有不良记录。

6、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7、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市政或建筑专业的二级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工程或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以及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职称原件,附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施工员、安全员以及质量员证书原件并附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证书需提供原件)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标段一、二投标人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和相对应加盖公章的发票复印件。

10、投标人应提供其自行向其住所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查询结果报告影印件。

七、本招标为公开招标。

八、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售价:售价每标段4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付8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损毁等情况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1-3个标段进行报名。

2、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持本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或以本公司账户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代理机构投标的项目名称。

九、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17年12月27日每天8:00~11:30至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三部(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611室)。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1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十二楼开标厅。开标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二、招标代理公司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         

电话:0731-84556896                    

联系人:王帅 、曾君、熊慧敏                   邮箱:hnzb3@163.com

十三、购买招标文件帐户:(必须在“备注”或“用途”中写明招标编号)

开户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帐    号:800080833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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