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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汉阳区 向阳东路(江堤中路—鹦鹉大道) |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
招标内容: | 市政工程施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向阳东路(江堤中路—鹦鹉大道)声屏障工程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379.48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城建初设【2016】39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9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重点工程预选承包商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7-11-24 14:58 ~ 2017-11-29 14:58 | ||||||||
投资总额(万元): | 379.48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17-12-05 10:0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民之家3楼)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17-12-05 15:00 ~ 2017-12-06 15:0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17-12-06 16:00 | ||||||||
评标办法: | 城建重点工程 | ||||||||
公告状态: | 报名中 | ||||||||
其他要求: | 1、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合法有效; 2、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于投标单位并无在建工程;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备注: | 一、经网上成功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需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携带以下所列证件的原件及一套与原件相对应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现场核验,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担任本工程的建造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承诺书; 以上提交的证件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迟到的投标申请人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二、原件审查时间、地点:审查时间为本公告中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当日的上午9:00时-10:00时止,地点为武汉市民之家3楼; 三、在武汉建设网等网站上有关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有一家单位报名(按在招标代理处审查原件登记签到的先后顺序)。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工程为重点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当投标申请人过多时,资格预审洽谈对象不少于7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