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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站前工程物资声屏障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JQGTWZ0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51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05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对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站前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的审查意见等文件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山东省、中国铁路总公司共同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50%(其中山东省占80%,中国铁路总公司占20%),国内银行贷款50%。本项目建设单位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与站前2-11标施工项目部共同组建招标联合体联合招标采购,授权委托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为招标牵头人,对声屏障单元板及安装配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位于山东半岛,线路西起济南市,经滨州、淄博、潍坊,东至青岛市。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长度为307.9km,设济南东客站、章丘北、邹平、淄博北、临淄北、青州北、潍坊北、高密北、青岛机场和红岛等10个车站,并对胶州北站进行改造。

正线桥梁22座总长253.792 km,占82.43%;隧道2座,总长17.35km,占5.63%;路基总长36.758 km(其中区间路基长度13.778km,站场路基长度22.98km),占11.94%;计划工期:48个月。

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行车速度:350km/h。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3.2投标物资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招标物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3.3对招标物资列入国家、行业实行行政许可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物资,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国家铁路局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物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许可或认证资料(在有效期限内)。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

3.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或招投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一年内没有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7其他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9日~11月13日每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奥体中路5006号513室办理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交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附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供货业绩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用户使用证明)等资料,并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交资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以电汇或转账方式存入招标人银行帐号。同时须携带汇款单据复印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

4.4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如需电子版请自备存储设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上午8:30~9:3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B区5层)。同时,每位投标人一并递交金属声屏障(含全套安装配件)样品共计2份及相应检测报告,样品尺寸为长600mm*高500mm*厚140mm,样品标注投标人名称、递交时间。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①时间:2017年11月30日9时30分。

②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nggzy.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牵头人: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奥体中路5006号 邮 编:250101

联系人:臧先生 传 真:0531-68625294

电 话:0531-68625299 13964076624 邮 箱:JQGTWZB@163.COM

开户名: 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资金结算中心

开户行:天津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338701201020002459

招标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济青高铁项目部

联系人:陈跃江

电话:13615966161

招标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济青高铁项目部

联系人:于占洋

电话:13021717636

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济青高铁项目部

联系人:石春平

电话:18655575999

招标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济青高铁项目部

联系人:黄方勇

电话:13990271327

招标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济青高铁项目部

联系人:陈友清

电话:18255951982

招标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济青高铁项目部

联系人:杨桓民

电话:18766751126

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济青高铁项目部

联系人:魏韦

电话:18365693326

招标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济青高铁项目部

联系人:张俊威

电话:18629190370

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济青高铁项目部

联系人:郭献光

电话:17733876217

招标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济青高铁项目部

联系人:亓风海

电话:15853225956

9.监督

监督部门: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纪委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奥体中路5006号806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68625115

邮箱:jqgtjw@163.com

2017年11月8日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计量

单位

需求数量

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SPZ01

声屏障(金属)

m2

17873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投标人须提供合法使用招标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投标人须提供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 3122-2010)出具的近3年招标物资(声学构件)全部技术性能要求的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1-4包件投标人须具有金属声屏障、5包件投标人须具有金属和非金属声屏障的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在设计时速350km/h铁路项目正线的供货业绩,且至少提供一份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本次投标对应包件、对应招标物资的最高限价的供货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以及由铁路局或铁路集团公司(广铁集团、青藏铁路公司)出具的招标物资安全运行一年(含)以上的使用证明;

6.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7.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近一年内没有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8.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2000

站前2

2017年12月始

2

8426

站前7

2017年12月始

3

SPZ02

声屏障(金属)

m2

25157

2000

站前3

2017年12月始

4

SPZ03

声屏障(金属)

m2

17242

2000

站前4

2017年12月始

5

9274

站前5

2017年12月始

6

SPZ04

声屏障(金属)

m2

8922

2000

站前6

2017年12月始

7

15202

站前8

2017年12月始

8

SPZ05

声屏障(金属)

m2

7970

2000

站前9

2017年12月始

9

3647

站前10

2017年12月始

10

5748

站前11

2017年12月始

声屏障(非金属)

3355

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购买包件号

联系地址

营业执照号

税务登记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资本金

万元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投标人(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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