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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安顺至六盘水铁路站前工程甲供建管物资(声屏障)采购二次招标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发布新建安顺至六盘水铁路站前工程甲供建管物资(声屏障)采购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的通知,内容如下:
新建安顺至六盘水铁路站前工程甲供建管物资(声屏障)采购二次招标已经评审结束,现将招标人确定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标段名称及中标候选人:
| 名次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标段名/包段名 |
| 第一名 | 江苏中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0447480.00 | spz01 |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理由 | 标段名/包段名 |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人未提供金属声屏障、非金属声屏障同一生产批次产品的全项指标检测报告,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和“技术规格书”要求“声屏障(某一规格)其性能指标必须是同一批次的产品。且性能指标应同时满足要求”以及评标办法3.5款重大偏差(5)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属于重大偏差,予以废标。 | spz01 |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人未提供非金属声屏障、通透隔声板同一生产批次产品的全项指标检测报告,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和“技术规格书”要求“声屏障(某一规格)其性能指标必须是同一批次的产品。且性能指标应同时满足要求”以及评标办法3.5款重大偏差(5)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属于重大偏差,予以废标。 | |
|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人未提供金属声屏障、非金属声屏障、通透隔声板同一生产批次产品的全项指标检测报告,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和“技术规格书”要求“声屏障(某一规格)其性能指标必须是同一批次的产品。且性能指标应同时满足要求”以及评标办法3.5款重大偏差(5)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属于重大偏差,予以废标。 | |
| 上海中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名称为“西藏中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上海中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5款重大偏差(15)不符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属于重大偏差,予以废标。 | |
| 江苏远兴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人未提供非金属声屏障同一生产批次产品的全项指标检测报告,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和“技术规格书”要求“声屏障(某一规格)其性能指标必须是同一批次的产品。且性能指标应同时满足要求”以及评标办法3.5款重大偏差(5)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属于重大偏差,予以废标。 |
| 其他需说明事项 |
公示时间:自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6日止。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1号令)规定,向监督部门投诉。
招标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枣山路31号贵州铁道大厦
联系人:张明跃
电 话:0851-88183731
传 真:0851-88183730
监督单位:
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驷马桥路2号
电话:028-86485889
成都铁路局物资管理处: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11号
电话:028-86431053
成都铁路局监察处: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11号
电话:028-86438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