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宁德沈海复线福安至蕉城漳湾段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海西高速公路网沈海复线福安至蕉城漳湾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闽交建〔2013〕1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沈海复线双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宁德沈海复线双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房建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 2.2 项目的规模: 福安至蕉城漳湾段项目起点位于福安市康厝畲族乡,终点位于蕉城区漳湾镇井上村,路线全长44.371公里,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24.5m.设溪潭、甘棠、八都互通及井上枢纽互通,林厝服务区。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 ⑴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2个月(含备料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⑵房建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9个月,且必须较路面工程提前3个月完工。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共有1个标段,为B4标段,本次对B4标段进行招标。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 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 (km) | 主要工程内容 | 施工工期(月) | B4 | K83+970 ~K128+330 | 44.467 | 路面工程:路槽顶面标高以上的有关工程,即包括底基层、基层、沥青砼面层(包括互通立交匝道、停车区、加减速车道、互通连接线、隧道沥青砼路面);收费广场及接线水泥砼路面;桥面沥青砼(含匝道桥);中央分隔带、路缘带、伸缩缝;中央分隔带和超高段的排水工程等。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水泥砼防撞护栏、波形防撞护栏、隔离设施、视线诱导设施、标志标线、标牌、突起路标、百米桩、公里牌、防眩板、声屏障工程;互通区、收费岛安全设施;通信管线预埋等。 绿化工程:中央分隔带绿化、碎落台绿化、上下边坡种植乔灌木、隧道进出口、互通区、收费站和服务区等景观绿化。 房建工程:建筑物主体工程、建筑物室内外装饰、设备安装、污水处理、场区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场区绿化、收费雨篷等。 | 路面、交安、绿化工程12个月(含备料期),房建工程9个月,且必须较路面工程提前3个月完工。 |
注:1、以上表列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正式施工图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建部批准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当投标人无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时,可邀请一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且由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当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资质时,可选择一家具备相应房建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分包。 (2)在由福建省发改委、省重点办最新发布的福建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情况通报中被评为C、D级的企业,在正式公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投标(含联合体各方)。 (3)投标人(采用联合体的,为联合体牵头人,下同)必须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资质名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若对同一标段投标,招标人将通过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关联企业参投的具体成员,本标段只能分配给一家关联企业成员参投,当本标段都分配到一家关联企业成员后,其它关联企业成员自动失去参投的资格。 3.4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含联合体各方不得与本次招标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和已中标的试验检测单位(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存在同一法人或隶属同一法人或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3.5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及项目经理、总工的姓名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09月26日08 时 00 分至2017年09月30日17时00 分,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进行下载招标文件,若下载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008503300;各投标单位应在2017年09月30日17 时 00 分前持企业法人(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提交至招标人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资料进行审核的投标单位,视为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4.2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售标,纸质文件投标,投标人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进行在线下载招标文件,购买纸质图纸请自行联系招标人;并购买纸质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投标阶段投标人需通过软件交易平台在线通过已激活的投标人CA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并在截标前通过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按上述投标递交要求提供),否则其投标无效。若购买招标文件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008503300。 4.3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勘察。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5.2本项目采用纸质文件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0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地址: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项目经理、总工的姓名和相关证书编号应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及在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德沈海复线双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新区华庭西路东北侧宁德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五楼 宁德沈海复线双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邮 编:352100 联 系 人:赖先生、王先生 电 话:0593-2569297 传 真:0593-2569222 招 标 代 理 机 构: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 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