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style.display='';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innerHTML='
广园快速路广园大桥隔音屏改造及新塘镇瓜岭村路段增设隔音屏工程施工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在广园路左侧 K37+250~K37+615 及左侧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和规模:项目改造及新建隔音屏1540米,其中新建广园路左侧段
3
六、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9月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开标时间:2017年9月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人拟采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作为本项目投标资质的,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投标人拟采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作为本项目投标资质的,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必须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城乡和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0、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注:
2、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3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二、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异议受理电话: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六、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
(2)招标文件费:每份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