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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至清远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补增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广州至清远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广州至清远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2009]7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资本金25%,国内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新增加声噪敏感路段增设的声屏障工程 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广州至清远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途经广州市白云区、花都区和清远市,起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终点位于清远市横荷镇,与省道S107 相接,起止里程为K2+890~K60+600,全长57.71km。本项目已于2011 年全线开工,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约69.2亿元。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根据省环保厅后期监测结果,明确要求在新增加声噪敏感路段增设的声屏障工程, 计划工期3个月。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合同段。
标段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SPZ | 吸、隔声板声屏障长度约7628m | 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详见附件1:投标人须知附录 |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④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28 日至2017年 9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套),同《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数据盘,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等),收后不退。
4.3招标人将把图纸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电子邮箱,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登记有效的电子邮箱,并于收到图纸后48小时内发送回执。投标人应对图纸保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7年9 月4 日10 时,集中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万科天景花园北门侧广清高速扩建工程管理处;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7年9 月4 日14 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万科天景花园北门侧广清高速扩建工程管理处。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9 月21 日10 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00 分至10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55-57楼
邮政编码: 510623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20-22966246 13631392771
传 真: 020-22966210
电子邮箱:liqiang1@gdfreeway.com
2017年 8 月28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 附录5,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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