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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广州北至清远段甲供物资声屏障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W2017-01)
1.招标条件
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广州北至清远段已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原铁道部以《广东省人民政府铁道部关于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广州北至清远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府函〔2012〕255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铁道部关于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广州北至清远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粤府函〔2012〕3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银行贷款50%。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广州北至清远段甲供物资声屏障采购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本次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广州至清远轨道交通广州北站(含)DK29+500至清远站(含)DK67+610,线路正线全长38.36公里。其中桥梁长27公里,路基长5.61公里,隧道长5.75公里。全线新设广州北、石陂、狮岭、银盏、龙塘、清远等6个车站,同时新建龙塘动车运用所1座及综合维修车间(含工区)1处,本项目建设工期为4年。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8 月 29 日至2017年 9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相应个人身份证、《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每个包件一式两份、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表格模板)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情查阅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的“办事指引”)。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 9 月 29 日 08 时 30 分至2017年 9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9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5 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24楼
电话:020-61355217
传真:020-61355219
联系人: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电话: 020-61355218、66341787、13828434615
传真:020-66341733
联系人:徐力、王亚东、何卡莎
邮箱: 2549168992@qq.com
2017年 8 月 23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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