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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至大名(冀鲁界)高速公路声屏障补充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至大名(冀鲁界)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邯郸至大名(冀鲁界)高速公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0〕184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10-0111)。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75%。招标人为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声屏障补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招标的内容为邯郸至大名(冀鲁界)高速公路增设声屏障补充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共增设声屏障1363米,其中包含路基段声屏障1001米,桥路段声屏障362米。
2.3计划工期:1个月,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0月,计划交工日期为2017年11月。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邯郸至大名(冀鲁界)高速公路增设声屏障补充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投标。
3.4本项目监理单位为“河北路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与监理单位存在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投标人,不得进行投标。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须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过去十年(企业成立不足十年的,以公司成立开始)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线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22日上午9:00时至2017年08月28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线上投标信息注册,使用CA上传报名资料的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未使用CA上传报名资料的投标人需到报名现场核验报名资料(报名资料要求同方式二),招标代理对通过报名审核的投标人网上发售电子招标文件,报名具体流程详见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 方式二:线下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8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到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大厅(河北省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进行报名审核,通过报名审核的投标人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进行线上投标信息注册后,网上发售电子招标文件。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311-69052012。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 13 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河北省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
6.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
地 址:邯郸市人民东路340号交通大厦15F
邮 编:056000
电 话:0310-6268263
传 真:0310-6268315
联系人:张志强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师大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00
电 话:0310-7055209
传 真:0311-69052033
联系人:杨希超、张雪辉
9.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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