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style.display='';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innerHTML='马鞍山大桥高速(银塘组团安置房二期段)声屏障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鞍山大桥高速(银塘组团安置房二期段)声屏障工程(项目编号:皖E0-31-2017-0862)已由马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马鞍山大桥高速(银塘组团安置房二期段)。

2.2规模:

工程规模:本次招标马鞍山大桥高速K16+655—K17+200段(银塘组团安置房二期段)桥梁声屏障,两侧设置,声屏障全长1090m,高2.5m,做法为0.4m直立吸声板+1.5mPC通透隔声板+0.6m弧形吸声板。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9月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17年11月6日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2293324.27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甲级以上(含二类甲级)资质,/业绩,且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最多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并且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并且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投标人存在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8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3.8.2投标人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3.8.3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3.9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zbcg.mas.gov.cn )获取招标文件。

3.10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25日,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登记后通过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获取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4.3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提疑,如有必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解答,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采用)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5日9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6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单独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若法定代表人到场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5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到场,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6 投标保证金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马鞍山汇通支行

账 号:1560601021000339702021852

5.7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6开标室。

5.8评标过程中涉及到应公开的资料,以投标截止时间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已公开的资料(包括工程业绩、获奖证书等)为准,未公开的资料不作为评标认定依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工程部

邮政编码:243000 邮政编码:243000

联 系 人:杨俊 联系人:陈骏、赵健滢

电 话:0555-8323616 电话:0555-5200338

传 真:/ 传真:/

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0555-520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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