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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号:12192017084013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17]08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达大街滨海大桥维修加固并加设声屏障工程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开计项批[2017]9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为 5723.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市政公司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悬臂板植筋1689m,加强铰缝13887.2m,桥面铺装3608.14㎡,加固盖梁120个,粘贴钢板1463.88㎡ ,安装声屏障5100㎡

2.2 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泰达大街滨海大桥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具体详见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7年11月15日 至 2018年05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天津市市政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工程应配置:(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并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和安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正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由投标企业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 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照建筑[2012]141号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配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6、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或有效期内的原“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7、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至施管站办理信息登记,持本人注册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原“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和IC卡 , 业绩要求: 近三年完成投资额5000万以上桥梁新建或维修工程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不接受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8 月 8 日 至 2017 年 8 月 14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4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8月15日至2017年08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开发区盛达街45号泰达市政公司205(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文件。

6.3 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叶振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档案馆9楼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袁梦龙 电话:25202306
传  真:2520230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市政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吕喜正(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45号天津泰达市政公司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刘扬 电话:66226134
传  真:66226134
日期:2017 年 8 月 8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
电话:25208732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A区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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